[申诉] 对 haiku 之 kpg 提起申诉

楼主: aurior (auri)   2013-08-06 01:41:57
英文板名:haiku
申诉人:aurior
被申诉人(板主):kpg
事件发生日(被处分日期):Aug 3 2013
最后与板主沟通之日:Aug 3 2013
申诉事由:水桶及劣文之判决不公
俳句板板主kpg以板规此条
七、PO文有以下情况,将被视为劣文强制删除,严重者水桶。
1.人身攻击
2.恶意洗版
3.不具文学性的谩骂、不雅词汇
4.其他经版友检举,查为属实的恶意文章。
谓我不当用词。
然其两则理由一为断章取义,二为诬陷,并不成立。
1.“自由句实在是很不入流的东西”
2.屡次将版友的作品擅自断章取义,作为负面用语谩骂
关于第一点,源出本人整理之文章“一句话不是俳句”,前文提及,
怕变成诗,怕与诗分不清楚?
应该思考的是内容的充实与格式的建立,绝对不是偏见的说一行就是俳句。
难道操场跑一圈就是运动员?
无季无花鸟讽咏已经算非主流了,何况是自由律。
喧宾夺主莫过于此。
(中略)
这个板现况其实就噗浪板,是自由句,可以说自由句,
但自由句实在是很不入流的东西。
俳句刊物看的到客家三行诗,却看不到自由句。
俳句为日本传统创作形式,有固定的5/7/5三句十七音创作格式,
至今主流仍保留着季语与花鸟讽咏的创作标准。
相对而言,没有任何格式依据的自由句,在日本的俳句界,
比非主流的无季无花鸟讽咏还非主流,故言不入流,
是个人意见,也是客观观察。
关于第二点,我实则引述看板现况,并且与正统的俳句观念比较,并无谩骂。
把ptt板上特有的俳句“气质型男”跟板友翻译成三行被说成“现代诗”的作品
拿去问日本人,如果他说“气质型男”比较像俳句,那我觉得他枉生为日本人。
后面也有提及:“自由诗就自由诗,写得好自然有人欣赏”

我也不知道气质型男抱着俳的名字会不会比较好。
自由诗就自由诗,写得好自然有人欣赏。
如果只是因为俳这个字的光环,甚至又定些什么不可换行之类史无前例的规定,
以排挤他人做自己正统性的方式,用在自由句,那实在大可不必。
前情提要详见于板上讨论串,关于版主所言“写成三行的俳句只是新诗不是俳句”,
“自由律的一句话就是俳句”“俳句就是一句话”
本人多次提出资料反驳证明俳句有三行,然则屡屡被板主诋为挑衅。恶言中伤。
故此篇文章措辞爆气,内容并引述文章,说明失去了格式根本不会是俳句。
http://140.119.61.161/blog/forum_detail.php?id=4047
汉语俳句、既然是诗就最好应该有律动。而要采取前述的三四三、三七、五五、或
七三的哪一种就要看每一句的发音的律动来决定。尤其汉语的读音每一个字都有声
调、又因地域语言的不同而其声调也不同、随着其律动也就不同。然而如果要讲到
自由律也可以时、字数就没有限制、那是自由诗而不是俳句。因为这就不合于“适
当的最短之诗”的俳句的核心。
强烈怀疑是因为版主无法反驳,脑羞将本人水桶。
实经常谩骂与断章取义者为kpg,详见多篇文章,
相较之下你比OOOOO糟糕太多了
你的回应就非常尖酸刻薄
这样子错误的观念,错误的翻译
类似的诋毁都是kpg以自我主观为判断标准,毫无引据,
只因他本身为版主,没人桶他。
甚至本人引述相当多的资料证明俳句在日文是经常以三行书写。
如这个 http://news.gamme.com.tw/533416 即是以5/7/5三行创作,
明显破除kpg个人声称俳句少有三行之情事。
为推广自己之偏见,不惜诋毁板友,
翻译格式也声称一句,后来改成加一句加一词,
然一句加一词即为本人所引述之文章所提及,kpg明显为立论不足之受益者,
却能腆颜如此:
你的反驳比oooooo弱很多
虽然ooooo不是很专业,也很酸,但至少他愿意花时间去找资料来论证他的看法
结论:kpg身为板主,以主观认定,言三行非俳句,只是新诗,然毫无证据,
对于板上反对者多有谩骂,情绪用词,以及意淫式的精神胜利。
本人引述文章,讲述kpg个人推广之自由律实则更近自由诗而非俳句。
却被kpg断章取义,诬以谩骂之名,本人不服。
该水桶的是kpg。
除了素行不良,本身发言无礼,诋毁歧见之外,并纵容板友以“我开始讨厌你了”、
“破烂新诗”当成拥护kpg方的论点,
甚至断章取义,陷人入罪,公报私仇,明显不适任。
作者: kpg (不再爱你一点点)   2013-08-06 09:29:00
我没说我的立场是一词加一句,我只是引用金中教授的一词加一句的这种不分行的译法 来反驳将俳句分成三行的译法而且不管是二词加一句,三词加一句 都可以广泛视为一句话这些文章都已移到haiku版上的Tab文摘区 可详查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3-08-06 12:52:00
本案我要研究一下,最晚8/8作出判决更正,若有任何要反驳的,请于8/7中午前提出,待确定双方无要补充的内容,我再处理
作者: kpg (不再爱你一点点)   2013-08-06 13:14:00
补充:回文改变文章标题是每个使用者的权益,任何人回文都可改此篇申诉无据指责我“素行不良,本身发言无礼,诋毁歧见”“断章取义,陷人入罪,公报私仇”是否在申诉中进行人身攻击?关于我做出惩处的考量 这篇也有提到 #5H_SKMJs (haiku)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3-08-06 14:53:00
建议板主若有希望小组长看的文章,请附上文章代码后节录内容,我光找那些文章眼花撩乱或者贴WEB板网址也可以
作者: kpg (不再爱你一点点)   2013-08-06 16:00:00
好的,我修改下面那篇节录内容 因为文章已移到文摘web无法连结我上方推文提到的文章,见转文四其余我提到的文章也改以转文的方式附录 麻烦您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3-08-07 14:11:00
双方都没有要补充了的吗?没的话我明天就判了
作者: kpg (不再爱你一点点)   2013-08-07 14:59:00
我方已补充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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