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得到出版社大赏后的一些心得

楼主: Iceoffreeze (碧戥)   2016-06-06 20:10:01
看到这次事件许多人都建议约不能乱签
关于这一点我有一个好奇的地方
如果有些规定是订在合约之外的那又要怎么算?
例如拿某新人赏的规定来看
1. 所有得奖作者同意由主办单位独家取得利用其获奖作品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开
发表或出版。获奖作品将由主办单位出版。
11.获奖作品之出版及公开权归属主办单位所有。获奖人不得再于他处发表获奖作品。出版作品上所标示之作者名称于签约时经作者决定后,除非经主办单位书面同意,不得要求变更
。为利获奖作品之出版,与作者充分讨论后,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建议及修改权限。
这两条是否代表就算得奖者不签合约 他所投稿的这份作品也不能自行转投?
如果是的话 那有办法靠辞谢奖项来拿回作品使用权吗......(′‧ω‧‵)
作者: TED781120 (苍夜歌)   2016-06-06 20:49:00
第二项不就讲了。第二项的意思是你投稿等同同意他们买断版权,他们则承诺如果你得名会给你奖项,但不是用奖项买断你的作品。啊不对说错,那是别家的状况。不过奖项跟买断是两回事没错。你投稿时就已经同意了这件事,不可能让你已经获奖享有这个“名誉”后才反悔。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16-06-06 21:40:00
某网页小说记得就有过写在使用者条款上面只要在上面发表就等于签约的东西?
作者: TED781120 (苍夜歌)   2016-06-06 21:49:00
上面这种找上法院还比较容易赢,跟OLG条款一样。
作者: cielo1318 (西雅图万岁)   2016-06-06 22:46:00
呃...白纸黑字规则都写清楚了,本来就是要投稿者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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