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谈到李明哲...手痒..也来谈一下法好了..
这个世界发展到现在..
不管是宗教科学还是人文
是很多前辈冲撞甚或牺牲而来的
法律是一种规范社会制度与生活方式的"规矩"
而规矩是可以变的
在海洋法系的国家更是明显
就算不论法系
法官的自由心证..法庭上面对陪审团的表演
台湾不是也有马小九的公使钱..和阿扁的海角七亿..
太阳花冲撞公署的开释
中国更不必讲
当然要当先烈要冲撞..就必需付出代价..要改变约定俗成不是那么简单的
当然,如妳所说,与我何干
这是实在话,哈哈
六四一直是禁忌..就是所有的学生领袖都逃了...当然这也没什么好苛责的
只是变成闹剧下,,觉得中国人民蛮可怜的就是了
小李明哲嘛~ 就叫他伸长脖子被认错就是了XXD
还有..除了法..更重要的是"人性"
什么样的社会制度适合人类发展..这才是主要的课题
就不多谈了
社会的发展总是走三步退两步..该发生的事..是怎么也避免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