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讨论] 最高法院评食品安全法

楼主: vokiyo (拉拉噜~)   2016-12-10 15:52:52
※ [本文转录自 LAW 看板 #1OIigcdS ]
作者: vokiyo (拉拉噜~) 看板: LAW
标题: [讨论] 最高法院评食品安全法
时间: Fri Dec 9 23:15:47 2016
看到一篇最高法院评食安法的文章,发现到这事颇严重的!
最高法院居然明确表示,“不照做就退件改判”
本来应该建议性质,怎么突然有约束力了?
会让一般人有‘法官造法、法官不就好厉害’的感觉!
就如下面这篇文章写的,最高法院是在秀下限吗?应该需要讨论一下才是!
最高法院好棒棒!顾食安不如改名“最下限法院”
胡智新/职业律师 最高法院12月2日大动作召开记者会说明,只要在食品中搀伪、假冒,或违法添加物,不论是否危害人体健康就违反食安法,最重可判处7年徒刑。庭长花满堂甚至直言,今后一、二审法院都要以此见解为主,如果判决跟此见解相左,将会被撤销改判。哇,最高法院官威好大,这下还在审理中的相关食安案件还审什么?长官下令、下级还能审判独立吗?
最高法院评食品安全法,居然不管食品安不安全。行政执法怠惰、司法抢当英雄,法律越俎代庖抢做行政机关应做的事,是司法改革国是会议在即,非得大动作来点什么才显示自己好棒棒吗?别傻了,看戏的是傻子,演戏的是疯子,最高法院为了赢得食安英雄美名,已经不惜牺牲司法公正独立超然的神圣性。
最高法院刑事庭会议为了统一各裁判的不同见解,做出的决议,通常仅是“建议”性质、没有实际拘束力,但是下级法院为了不产生争议,难免也可能会因为尊重上级而遵照最高法院决议来下判决,但如果真要遵照,通常总是会稍微掩饰一下吧,总不会大剌剌地说“长官都说了,那我们也别审了,就这样判吧”,如果是这样,台湾岂不是回到封建时代?不服?拖出去斩了!但让人傻眼的是,现在最高法院却明确表示,“不照做就退件改判”,这下可好,“长官交办、下级不得不从”这种在司法界你知我知大家知的潜规则,最高法院居然也可以拿到记者会上公开谈论。这种秀
下限的行为,最高法院已经可以改名为“最下限法院”。 食安问题确实是台湾近年最具争议的议题,但既然争议,就应该谨慎,现在没有足够的判决先例可以清楚各个法官下判决的理由,当然无法判断产生歧义的真正原因,最高法院现在这么急着下统一见解,所为何事?又说“最高法院此一见解,是经40位刑事庭法官一致通过决定”,怎样?人多势众吗?案件不分大小、情节不分轻重,看起来勿枉勿纵,但事实上却是限缩了法官的裁量权限,把下级法官都当笨蛋和人形魁儡,也玩弄民众对食安和司改的期待!
https://goo.gl/ZexxIw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12-10 00:54:00
花满堂法官吗....嗯...........
作者: hjgx (纯真打不赢奸巧)   2015-12-10 03:27:00
这个律师讲话夸张 最高法院只说最高7年 没说一定要几年况下级法院尚有一职权系最高法院干涉不到者 即认定事实人民对司法改革的期待 不是你圈内人懂的 你已离开人民太远了
楼主: vokiyo (拉拉噜~)   2015-12-10 15:45:00
但这样大动作根本是作秀,表面上安抚民心?如果换个议题,这样的大动作反而是让民众更不相信司法难道台湾司法要如此倒退走吗?公开与透明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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