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摘要
双方已经两愿协议离婚3年
目前双方对小孩改名以及协议外抚养花费有争议
本人男方,小孩由前妻抚养固定给抚养费用
前妻目前寄了法院通知来给我本人以及我母亲
内容目前还不知道,因为没有签收
二、地点
1-当事人县市:
我本人长期大陆工作
2-事实发生地:
前妻是从新竹地方法院提出诉讼
三、咨询费:愿意
四、预算区间:来信报价
五、委任事: 实际咨询时沟通
六、案件进度:未起诉
七、开会时间:可以上班时间开会但是通话
[email protected]
因为在对岸工作上PTT也比较不便,寄email回应会比较快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