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最近内政部有揭示(109年9月29日台内地字第1090265154号函):
律师加入地方律师公会后,即可于全国申办土地登记代理业务。
在律师办理土地登记代理业务联系要点修正前,律师申办该项业务时,得出示任一地方律师公会之律师公会会员证及土地登记规则规定应提出之国民身分证正本。
附上连结:
https://www.facebook.com/twbarA/posts/1268859283455738
看起来是只要加入任一公会就可以办理全国土地登记代理的业务,而没加入公会是极少数吧?
所以有地政士牌的律师似乎只有可以请地政士助理这项优势?
还是说有什么接案上的亮点呢?麻烦前辈经验分享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