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Foreseer 便利法律人的好工具
FB粉专看到,
律师职前训练规则第5条法务部有公告修正草案惹
虽然这里大多已经用不到了拉XD
不过跟这板也算密切相关所以PO上来
第二阶段 学习律师
在律师事务所、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上市上柜公司、经主管机关许可设立之金
融控股公司、银行、票券、保险、证券金融、证券投资信托事业、综合证券商及期货
商之法务单位,或其他经全联会报请法务部核定之机关(构)、团体接受五个月之
实务训练。
简单说就是放宽实习的场域拉
也不要让新科律师们为了找实习烦恼XD"
希望能解决实习不好找跟待遇普遍不高的问题~
不过个人会觉得在法院当法助也应该拿来抵实务训练拉
毕竟法助学的也非常实务
各位觉得这个修正呢?
作者: c12232151 2017-11-07 22:12:00
那国营有吗
作者:
lajunbo (嗯嗯)
2017-11-07 22:17:00法助抵实习结果又要挡三年
作者:
smcdlink (智邦生活馆)
2017-11-07 22:30:00实习要慎选,不要找像宏光展这样的,这是我良心建议。
作者:
smcdlink (智邦生活馆)
2017-11-08 00:42:00在宏光展实习完就已经不是人了,会变成见处!!
作者:
ppingin (唉)
2017-11-08 00:48:00一个律师实习没写过书状、没打过诉讼,阿捏刚贺...但也不得不放宽了
作者: poeoe 2017-11-08 01:44:00
这修正很好阿
放宽真的能提高薪资吗,我怎么觉得会扣死当的更惨我觉得多数事务所还是尊重学习律师的,但是企业对于“实习”这两个字恐怕是抠死当的代名词
作者:
smcdlink (智邦生活馆)
2017-11-08 11:01:00也要注意实习场所的安全,如果是在宏光展实习的话,亏心事做太多,走在路上被雷劈死,那也只能算报应而已。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17-11-08 12:47:00宏光展究竟怎么了要让楼上一直批QQ (要爆料吗)
作者:
volkov (官腔翻译社)
2017-11-08 13:04:00企业cost down,in house 薪水是否会大倒退呢
作者:
smcdlink (智邦生活馆)
2017-11-08 13:33:00像宏光展这样这样毫无专业及道德的事务所,去那边实习只会学到作奸犯科的技巧,再加上加入紫衣神教的门票,有志者不为也。
作者: yujui (Ray) 2017-11-08 16:14:00
我知道很多传统产业上市柜公司正式法务....只会写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