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小弟一直以来都有自己利用休闲时间精进英文的习惯,之前听老师提过学语言的最高境界
是要能够跟自己的专业结合,因此这学期开始订下一个自学法学英文的新目标。
一开始有向系上英美法导论教授询问入门方法,教授告诉我用判决来学习法学英文是最好
的方法,并推荐我东吴大学林利芝教授的书(里面算是判决汇编,总共好像出到11本的样
子)我就听教授的话靠着一本Oxford 字典开始k书。
目前为止已经快唸完两本了,加上英美法导论的课程也看了快20篇判决,自己是觉得借由
判决本文以及书上后面的习题,真的有对一些英美法的基本概要有粗浅的理解。只是现在
却开始有些迷惘,我就这样一直唸判决唸下去吗?唸完判决之后下一步该做什么?想学好
法英就一定要出国吗?.....等等
虽然自己学法英只是兴趣使然,还在唸大二的我目前也不太有考试压力。不过既然要学我
就希望自己能够学到最好。心中的最高目标是希望之后能有书审、撰写、翻译英文合约、
跟老外在法律上打交道、甚至是法庭即席翻译之类的能力。想请问有学过法学英文的前辈
一些学习上的经验和建议,当然如果有前辈觉得我的目标太天真太痴人说梦也欢迎点破我
,只希望大家可以不吝给迷茫的我一些方向。
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