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想要泼你冷水
但我特地去查了一下你的判决
仔细研读之后,觉得你要借由上诉翻盘的机率很难,原因如下
根据原审判决,你被判重刑的理由不外为:
1.你的自白,有承认与证人共同吸食毒品的行为
2.监听译文
3.证人的证词
4.你的前科
光是1和2加起来就可以定你的罪了,而你的抗辩居然是你只是想和证人共同购买毒品分摊
费用。
当然你可抗辩没有物证,没有查到实际交易,不能尽凭证人一面之辞定罪,但是你知道吗
,最高法院上诉案件中,有一半以上都是毒品,而他们定罪的依据主要也都是依靠监听译
文,甚至连他们抗辩的理由都跟你一模一样,都是共同吸食毒品而无贩卖行为,你觉得你
的案子跟他们有什么特别不同而得取信于法官吗?
当然,我不能说完全没有抗辩成功的案例,就有检座尽凭监听译文而起诉而最后被发回更
审,但那个case是连证人都矢口否认有购买毒品的行为,而监听译文的解读又过于牵强,
最后才被发回更审的,跟你案子不尽相同,甚难比附援引。
最后说了这么多,如果你仍不死心想要上诉一搏的,我建议你可去找台北律师公会的罗丰
胤律师,他是这方面的专家,上诉翻盘的案例也不少,只不过收费也不是普通的贵,你就
自己斟酌斟酌吧!
※ 引述《sacris (搁浅在深邃)》之铭言:
: 新北地院104年诉字第898号
: 简单来说非当场查获案件
: 没有任何交易毒品与现金等实质证据
: 仅凭监听译文(亦无毒品相关字样)和毒友证词
: 即靠猜想臆测之推导而重判13年
: 跟郭瑶琪案有87%像
: 希望有类似案情胜诉定谳之经验者能协助翻案
: 意者烦请回信附上实蹟并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