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贩毒案上诉二审 求毒品专长律师

楼主: sacris (搁浅在深邃)   2016-09-06 01:55:34
新北地院104年诉字第898号
简单来说非当场查获案件
没有任何交易毒品与现金等实质证据
仅凭监听译文(亦无毒品相关字样)和毒友证词
即靠猜想臆测之推导而重判13年
跟郭瑶琪案有87%像
希望有类似案情胜诉定谳之经验者能协助翻案
意者烦请回信附上实蹟并报价
作者: keepwild (牛奶糖)   2016-09-06 08:14:00
没兴趣
作者: nengneng (nengneng)   2016-09-06 08:21:00
这样证据就很充分了
作者: chihchien (ChihChien)   2016-09-06 08:26:00
其实证据一点也不充分,但法院会从宽认定,导致检警长期以来养成译文办案的习惯
作者: nengneng (nengneng)   2016-09-06 09:19:00
楼上如果有翻盘高见,可以直接提出来,而且有效突破现行实务的障碍,如果只是学理上的讨论,那根本就是键盘律师而已。对了,我承办的毒品案,判决无罪的至少有二件,但原po的例子我认为没有改判空间,要是我的当事人,我会劝他认罪求轻判。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9-06 09:27:00
好直接xddd 键盘律师xddd 笑了
作者: yujui (Ray)   2016-09-06 09:58:00
“附上实绩”并报价?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6-09-06 10:01:00
说到毒品案 就想到某赵姓大律师
作者: musoutensei (无想转生)   2016-09-06 10:26:00
nengnong: 郭瑶琪罪证很充分了 敢为她辩护就是挺贪腐
作者: nengneng (nengneng)   2016-09-06 10:33:00
楼上,我没这样讲,这边也不是政治板
作者: letita (let it A)   2016-09-06 10:37:00
监听译文+证人证词....这样你是法官你要怎么判?
作者: scott2009 (红土芽庄单品香)   2016-09-06 10:45:00
赌最高能不能遇上不认同译文就定谳的 有这样的例子
作者: musoutensei (无想转生)   2016-09-06 11:12:00
所以身为好法官, 应该要有"宁可错杀1百,不可纵放1人"的‘道德’勇气! 等等,好像哪里怪怪的...
作者: liping27 (Love yourself ￾￾)   2016-09-06 11:22:00
87%到底是如何计算而出?
作者: sisistar   2016-09-06 11:36:00
87%像的梗有趣吗?
作者: ShineA   2016-09-06 12:33:00
不过推个文表示意见也要被呛键盘律师.....
作者: csiace (CSI)   2016-09-06 16:46:00
13年而已喔~看完之后只有我觉得还好吗?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9-06 17:00:00
不只哦!一堆人也觉得菲律宾将毒虫就地正法还好,还好棒棒!原来律师法官不过一般见识一般人嘛!啥证据法则都是屁!自由心证、自以为是的正义才是真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06 17:40:00
律师跟法官本来就一般人,有血有肉要吃饭,不然是神仙喔
作者: csiace (CSI)   2016-09-06 17:48:00
什么叫做证据法则?
作者: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16-09-06 17:56:00
其实本案证据早就很充分了,除了被告的自白外,还有证人的证词,以及监听译文,以及验尿报告,并无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知道为什么要拼命跳针没有搜到毒品就不能成罪的?刑事诉讼法并没有一条规定要直接证据(物证)才能成罪,这最多只是法官形成心证的程度而已,但这根本不在刑诉法的规范范围内!也无从规范起!!!
作者: chihchien (ChihChien)   2016-09-06 21:57:00
小弟自认没有看判决,实属键盘律师当律师前的小小法助经历,经手的毒品有罪判决应有上百直观的来说t大所说的是实务主流的看法,但其实里面有很实务上的便宜行事所累积出来的结果,主要就是法院对于毒品案件的证据要求显然低于其他案件,而对于毒品前科推定有罪的情形非常普遍 而译文在法院普遍被采用的情形下,检警通常也不会冒着危险去人赃俱获,这是实然但译文本身就不是直接证据,甚至有很多解释方式,被告当然不可能直接说要海洛因2钱,所以都是一种怀疑对应证人为了求毒品§17的减刑,刑警指什么通常就认什么,认真一点的还有放录音带,但多数都没有,误差很大刑事诉讼法确实没有要求,但证据瑕疵来瑕疵去的辩护人难道要跟被告说你吸毒业障重,所以法院没错吗不过我想原po的内容显然避重就轻,相关意见也不足为采至于对法院判决所需要的标准,各自有各自的想法,就毕竟也没有实际承办,就当作讨论吧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6-09-06 22:20:00
推楼上 实务上的确存在这样的问题与现象
作者: chihchien (ChihChien)   2016-09-06 22:27:00
然后我三楼推文其实也没有要呛二楼的意思,附此叙明XD
作者: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16-09-06 22:54:00
我想C大可能误解了 本案并没有违反无罪推定原则本案的判决认定都有证据支持 只是那个证据不是直接证据而已 而被告argue此点显然是搞错方向了 刑事诉讼法对证据能力的要求只有禁止传闻证据 以及被告的自白不能当作论罪的唯一依据 但没有禁止你全部使用间接证据来推论主要犯罪事实 只要你能说得通就可以我老板之前就说过了 判案就像在写小说一样 而那些证据就是你的素材 如何把这些素材组成一个个合理的
作者: csiace (CSI)   2016-09-06 23:03:00
t律说的没错
作者: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16-09-06 23:03:00
故事 那就是胜负的关键 不是紧抓一个小点不放 而忽略了自己前后陈述的矛盾性 这个判决就是一个例子有兴趣可以上司法院的网站搜寻本案判决内容 看看新北地院怎么驳斥被告的抗辩 以及公诉人如何将监听译文与证人的证词串接起来 组成一个合理的故事以说服法官 相对的被告律师在此方面作的显然不足 都只是支离破碎的抗辩 而且常常前后互相矛盾 难怪会被法院认定是脱罪之词而不予采信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9-06 23:16:00
楼上说词完全适用苏建和案 历经几十位法界菁英检察官法官就是一再判死刑 靠的就是唬滥说故事的功力 伟哉鬼岛司法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9-06 23:18:00
怎么还在吵xdd 哈哈哈哈
作者: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16-09-06 23:19:00
楼上还在跳针?没看过苏案的鉴定报告?被李昌钰打脸的部分 光是凶刀与尸体的伤口就兜不拢了 更别提在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9-06 23:20:00
然后江国庆活该死好 只因敢帮死囚辩护可能较老实不会说话
作者: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16-09-06 23:22:00
在一个小房间多人犯案的可能性 以及血迹喷撒的痕迹的不一致性 这哪里可以类比?至于扯江国庆案更是好更是好笑了 难道有人不知江国庆案是军法审判非一般刑事审判?吹牛也要打好草稿!你还以为自己是正黑版随便唬烂都没有人可以抓包的吗?
作者: chihchien (ChihChien)   2016-09-06 23:33:00
其实我一直都没有对那个个案表示意见XD 至于判决的要求我明白那种说法,我也知道要怎么拟判,但其实我自己的对审判要合于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应该不仅只于将这些间接证据组合成一个故事而已,说白的,并不是检方没能力去查获,而且如果同时有两种合理的说法,其实法院也未必会坚守罪疑唯轻有利被告的原则其实我想说的是 对掌握国家机器的检方我们要求的太低
作者: DJanfernee (新男性的复仇)   2016-09-07 00:27:00
哪有规定检警办毒品案一定要现行犯人赃俱获才能定罪?敬请分享侦查技巧,应该可以得到法眼明察奖了@@这年头有人卖毒会直接在电话理讲,被抓只能怪自己傻一个被告卖给不同的药脚要如何才能每次人赃俱获?
作者: toshiba5566 (toto)   2016-09-10 15:28:00
监听译文里买毒品都嘛用代号,什么衣服,裤子,一组等等,当然听不到海洛因安非他命的词,还有检察官侦查时该问的一定问,必问你们是不是合资购买,想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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