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人] 宏洋法律事务所诚征法务助理

楼主: b92006 (阿甫)   2016-06-15 01:34:40
【事务所名称】宏洋法律事务所 所长刘炳烽
【工作型态】 受雇
【工作内容】 撰写书状 回答客户法律问题 等
【工作地点】台北市中正区怀宁街106号7楼
【工作时间】 理论每天 9:00 AM ~~6:00PM 周六周日休假 中午休息至一点半
【薪资范围】原则25,000起,视年资及学经历面议 
【公司福利】年终福利
【特别条件】本所承办为民事案件居多,希望会用数据库蒐集资料
,所长也很好相处,也欢迎同道帮忙引荐
【联络人/连络方式】陈冠甫律师 ,d1297tw@gmail.com
【其他备注】请先将履历MAIL至陈律师的电子邮件,合格者将会于一周内通知并
安排初步面试时间
作者: blackkt (低调)   2016-06-15 12:45:00
2万5起 要写书状… 阿不就好棒棒
作者: Marsoctopus (`Marsoctopus)   2016-06-15 16:18:00
没看错吧?受雇两万五?何不征志工呢?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6-15 16:26:00
法务助理一定是受雇吧?总不会是实习吧?
作者: Afun2009 (谢天)   2016-06-15 18:55:00
2万5起的法务助理,好像还好吧?没说一定要几年的经验呀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6-15 19:37:00
会写状和回答客户的技能 两万五?
作者: SoloHomerun (东边森林赶羚羊)   2016-06-16 00:44:00
撰写书状看是什么,如果只是简单的陈报状,还算可以的薪资”!
作者: csiace (CSI)   2016-06-16 01:04:00
这助理功能有强大到
作者: blueyeh (阿叶)   2016-06-16 11:02:00
这么穷为何不自己做就好
作者: Ludy760421 (左手只是辅助)   2016-06-16 15:47:00
2万5只是起薪,若是新人还必须先教一段时间才能上工应该没有不合理之处吧
作者: blackkt (低调)   2016-06-16 19:29:00
教勒~这种都麻案子丢给你 自己想办法比较多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6-16 21:24:00
我是觉得有没有有教 不能影响低薪的事实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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