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名称】
玮恩律师事务所 所长陈清和律师
【工作型态】
实习律师
【工作内容】
撰写书状、回答客户法律问题、协助助理处理简易行政事项等
【工作地点】
高雄市鼓山区明华路315号11楼之1
【工作时间】
每天 8:30 AM ~~6:00PM 12:00~13:30 休息
周六周日休假,原则不加班
【薪资范围】
20000元,劳健保额外由事务所全额负担
【公司福利】
不定时聚餐、每月均有添购零食饮料
【特别条件】
自备机车
【联络人/连络方式】
陈特助、事务所电话:07-5525111
履历请寄至:weien.klaw@gmail.com
【其他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