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ermei (one)
2016-02-05 17:46:25在检察署与法院等等开庭时,往往规定在场者要关闭手机、也禁止录音录影。
可是据实际现场目击秩序的处理上,
法警只是口头劝说并善意相信在场各造确实遵守规定,只要没有人不长眼就是公然拿出
摆姿势而被抓包。
以侦查不公开阶段的侦查庭而言,
可是例如若有某造表面上关闭手机,但另购小型录音笔私自录音,
则照法警的表面目测检查法,绝对抓不到。
这样,完整录音,比短暂看过庭讯笔录,若在被告这一造这么做的话,
更能回家拿来与若干人商量,更严密编好共同说词...等等的有碍真相的行为。
因此,大家对于此一密录现象的看法是?好像有些人真的会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