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MBQM7Ie ]
作者: lexmrkz32 (SayHi)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FB] 黄颖:司法院变造公文,为马英九美河市案
时间: Mon Oct 26 12:01:09 2015
司法院变造公文,为马英九美河市案推诿卸责?
大法官释字第732号解释宣告美河市案强征民地的部分法规违宪,
原地主拟提再审求偿,但司法院副院长苏永钦罕见透过媒体,
暗指美河市案不得再审,企图干预再审个案,
如今遭人发现,司法院官网变造苏永钦大法官协同意见书,
将原本未论及的美河市案,无中生有,企图干预美河市案受害者以再审救济的机会!?
美河市原地主收到的732释宪文及苏永钦意见书,
并未论及美河市案不在释宪解释的范围,
但司法院官网变造公文书,增加正本公文所无的美河市案文字,
企图排除美河市案地主于本件之外,阻碍受害者提起再审,误导社会大众。
本司法院变造公文事件,系与谈专家学者于今日永社“美河市案释宪及后续争议座谈会”
上讨论发现。
图左为司法院官网,图右为原地主收到的公文
https://www.facebook.com/rotpili/posts/10208118691196142?fref=nf
(原文网址)
~~~~~~~~~~~~~~~~~~~~~~~~~~~~~~~~~~~~~~~~~~~~~~~~~~~~~~~~~~~~~~~~~~~~~~~~~~~
https://m.facebook.com/inchin.chen?fref=ts
转自陈英钤老师脸书
‘会中我认为,美河市案提起再审有理由。但要认定苏永钦大法官在报纸上发言违反法官
伦理,还有待进一步证据。苏永钦大法官偕同(不同?)意见书早就指出:“美河市案”
被征收土地根本是机厂用地,不是毗邻地区,因此不在本件解释所要合宪限缩的范围 ,…
原因案件也无救济可能.”只是大家都不看他的偕同意见书,只看李震山大法官“任性者
的独白”,还有陈新民大法官“人民手中必然握有一把复仇的匕首。”于是他只好跳出来
,再重述一遍协同意见书。
没想到,我这番发言惹恼顾立雄大律师,他为这个案子,花费心血无数。怎能说他没看苏
大的偕同意见书。于是顾大律师当场问我,请问陈教授,“你说的苏大法官偕同意见书在
哪一页”。我当场上网,指出在苏大偕同意见书第16页第10-11行。以及倒数第6-7行。这
下不得了,顾大律师马上说,他手上的版本是司法院寄给声请人的版本,为何没有我念的
这些文字。这才揭开,原来苏大法官的偕同意见书有“改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本来想说司法院改的只是新闻稿的文字
但是是同一篇公文耶,其余文字都一模一样
各位道长以为....
作者:
Roawen (å˜´ç ²åž‹çš„æ•ˆçŽ‡)
2015-10-26 19:35:00陈英钤
如果有长期注意就可以知道,意见书公布后修正不是第一次,有时是错字或排版疏漏,有时的确会修正部分内容。苏大法官的争议在于对个案评论,而且他个人意见不见得代表全体大法官,然后他又把这意见加进公布后的意见书,才引发轩然大波
作者:
toytool (不会吧!!!)
2015-10-27 14:26:00这不是误打误缮喔,这是整段新增。更何况我国未引进宪法诉愿,那针对个案“实体是否适用”表示意见是??
大法官都能指谪法律见解了(看那登报道歉),他们很会扩权啦,有时反而期待行政立法跟大法官顶着干才能提醒大法官自制一点不过意见书基本上对我来说比法院判决还没屁用…所以他有没有改我都没很care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10-27 20:03:00声请人会care啊....
作者:
aij (bbb)
2015-10-28 00:28:00针对具体案件予以指摘,很多意见书都会这么做 这没问题问题就在于发出去的意见能不能再为修改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5-10-28 07:05:00法律有无违宪跟行政机关首长责任关系是?协同意见本来就是他自己的意见啊又不是理由书或解释文,不过根据审理法施行细则应该在解释文草案审查通过后五天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