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大致上是这样
日前在PTT遭到他人撰文诽谤
已经递状提告,目前进度是地检署转给警局侦办中
在我提告之后,又发现有人在line群组转贴该篇涉及诽谤的文章
(已查到对方姓名,且有查到几个对方上网的ip纪录,该群组约250人)
我自己打算追加被告,有先致电询问警察局
警察局是说他们会传告诉人去做笔录,可以等那个时候再追加被告
但是等了快三周了还是没收到警方通知
这边想请教的问题是
1. 警察一定会传告诉人去做笔录吗?
2. 如果打算去地检署追加被告,是否越快越好?
或者什么时候追加被告其实没影响? (当然,以不超过半年追诉期为限)
主要目标是希望能并案处理就好,不太希望另外开案
感谢各位大大的回答<(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