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关于妨害名誉这件事

楼主: NiKangKangNi (逆抗抗逆)   2016-08-10 00:13:51
大家好,最近刚经历妨害名誉的刑事诉讼,一些小小的心得做个分享。
前言的话可以参考这篇 #1NMMcWEL (LawsuitSug)
过程部分我比较简略的带过XD毕竟都跟置底文差不多
其中大家应该会比较想知道的是 如果户籍地或居住地离提告的地点很远的话
能不能转移辖权呢?
基本上我是都没有转啦ˊ ˋ
不过爬了一些文之后,笔录部分应该就是看警察那边愿不愿意帮你转,
有些会有些不会,还是直接打电话过去问最准。
而且笔录时间我这个案子的承办员警给我比较大的弹性空间,
所以如果住太远没办法在他通知书上写的时间到的话,
可以打去跟警察协调一个大家都方便的时间~
接下来收到传票到侦查庭部分,以我高雄台北的例子的话,应该是可以写陈报状
以高雄为案发地为由转移辖权,这样就不用大老远跑到台北去。
网络诉讼的案例,两边都会是案发地,所以两边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应该是可以转。
但是如果你是以居住地或户籍地为由就不行的样子
这部分因为我自己行程上很赶所以都没有转,
所以也不确定我对我查到的资料解读是否正确
这部分还请比较熟悉的板友补充。
好了接下来是我想说的重点
其实我这个案子算是告一段落了,检察官书记官人都很好,
我自己知道这次是因为学生身分,所有人都给我很大的宽容。
但其实,不能仗着还是学生就觉得都会被原谅,
在网络上尤其是ptt这样一个平台,有时候我们都会跟风或是乱推文
然后想说没什么,其实无形中或多或少都在促使某些破碎的发生。
这次的侦查庭上检察官说了一个例子我觉得蛮有道理的
有时候人家都已经在崩溃的边缘了,然后你无心的跟风谩骂乱推文
即使你的本意动机都不是针对对方,还是在无形中推了他一把,推到黑暗崩溃中
甚至不小心就杀死一个人。
嘛,这边让我想到在几年前乡民的正义里面也有描写出来,就是湘在顶楼大喊那段
“我要他们知道,他们用PTT,杀死一个女孩子!”
突然好像懂这样的例子不只是电影,而是我们每天都可能做的事((汗
当然,有时候只是无心,有时候也会有一时的情绪
然后这样情绪性的字眼丢出去的时候很爽快,但你不会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打你
想说的是,我们可以表达情绪可以表示意见,
但一定有更好的表达方式,以更高端的方法表达,除了提高自己的深度
也能避免这些有的没有的麻烦。
必须承认真的蛮麻烦的,假日又不开庭然后对高雄人真的不太方便毕竟机台都在台北居多
然后如果不幸接到笔录通知或传票,也不用紧张到睡不着或每天想之类的
这只会让自己变成另一个站在边缘的人XD
不管是不是遇到讼棍,
如果自己没有错就为自己辩护到底不要怕,如果自己确实曾经出言不逊
只要拿出态度和诚意道歉,就能免掉不少麻烦的程序,但不要想着完全没有责任
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你就是有错齁!
最后,这只是我的一些感想分享+忏悔(?
在这个不小心就会成为被告的时代,发言前多想一下屋顶上的湘或是你的高铁票
就不用成为那个被告囉!
作者: avemaria (缘芬)   2016-08-10 05:53:00
女生骂仇女仇母脏话有事吗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6-08-10 08:41:00
所以后来检察官是不起诉还是缓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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