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由:
当时背景时空在今年六月一号 那时候新闻在吵美猪 立法院门口国民党在外面抗议
在政黑板 有人发文 国民党会不会开车冲撞?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64728258.A.C6F.html
他文章提到以前连战选输 所以邱毅开车冲撞高雄地检署
所以我就在政黑板上发了这篇祭品文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64751883.A.846.html
如果国民党抗议冲撞立法院跟邱毅一样或更高就发鸡排
过了两个月就收到承办警察打来电话说被告了 违反刑事的社会法
下礼拜约要去做笔录,我大概的解释,
在政黑板发此文只是想戏谑以前国民党选举输了,邱毅开车冲撞法院。
并说明我发不发鸡排跟国民党会不会冲撞立院根本没有关系。
如果选举时,发文说国民党选输在凯道开夜市,我就发鸡排,请问这样也是有罪吗?
以上是我大概的说明
请问这样会被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