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arcraftiii (星海争霸三)》之铭言:
: 刚好我今天收到的不起诉书可以参考一下
: 七月的时候吧,收到传票
: 在PTT上我被人家告妨碍名誉
: 那篇在这里
: https://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876923.A.A08.html
: 因为之前就有过经验所以我根本没在怕
: 侦察庭时,对方和书记官表示: 帐号就代表本人,我不应该这样骂他
: 然后我表示:帐号无法代表本人,因为你并没有把你现实中
: 真实的资料和人格投影到你的帐号上,也查不到
: 如果你说帐号就代表本人,那你有那么多个帐号?那一个才是你?
: 大概就是这样
: 然后不起诉书的内容我直接贴上重点
: http://ppt.cc/WCgZ
: 讲白一点就是,你要告妨碍名誉
: 请证实你现实中的确有名誉上的受损才成立
: 等价于,你的网络身份是可以马上知道你现实身份
: ※ 引述《blbl1823 (啊)》之铭言:
: : 没案子只是单纯好奇
: : 我记得暑假有修法说本刑几年以下的不能查IP
: : 又妨害名誉罪章的好像都没超过
: : 所以现在只要用分身+跳板
: : 或是在一些普通人没办法自行查IP的地方骂人
: : 像是游戏中、没附IP的网络论坛
: : 是不是就真的免责了阿?
: : 在我的想法中
: : 不能查IP=找不到人=告不成
: : 恳请各位键盘法官解答
看到你的不起诉书
好像有点眼熟阿
梦到它是对岸侨生
连中文都不大会讲(别问我为啥 我也不知道XD)
没有身分证
看起来他虽然不是中华民国国民
但用我们的法律钓鱼用我们的法律告人
顺便滥用我们的言论自由来贬台舔共倒是挺顺手的
想想也有几年了
不知道这几年他靠这赚了多少
听说是医生但我不大信就是
毕竟台湾的国考就是专门挡侨生跟波波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