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ptic在5/5判决未达,理由是
推 laptic: 重新思考后,[2] 4-6-1 成立,[1] 维持原判 (无政治现职不05/05 15:24
→ laptic: 宜认定为政治相关)05/05 15:24
如今回复组务,理由是
而既然郑丽君将是在行政院任职的其中一位成员,要怎样将这个烫手山芋(
即电价冻涨)妥善处理,自然也是其首要任务之一。因此,如果真的说提到她即算离题政
治讨论,个人觉得恐怕过于严苛,故才认定未达违规标准。
当初判未达的理由跟现在认为未达的理由 完全不一样
一下说因为无现职 所以未达
一下说因为未来是行政院任职的一位成员 所以未达
由此可见L板主的标准变来变去
不管具不具现职 都是未达
只要他想判未达 都可以找各式的理由
从被检举人的推文来看 当下的推文也并非单纯讨论能源议题 而是嘲讽
嘘 TISH12311 : 郑丽君藏电仔要翻车惹 笑死04/30 13:24
所谓的"藏电仔"也不过是在嘲笑郑丽君当年的言行
且“要翻车惹 笑死” 等语也只是在幸灾乐祸罢了
并非单纯谈论到经济或能源政策 而提到政治人物姓名
也非laptic所称的“要怎样将这个烫手山芋(即电价冻涨)妥善处理,
自然也是其首要任务之一。”
此推文的性质比较像最近组务宣判的另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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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cI93LIc (Law-Service) [ptt.cc] [宣判] doris1016申诉#1bz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716031701.A.4A6.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302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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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oris1016 : 留名 打脸某党主席^^03/08 13:04
这两案的推文的性质与目的 都是在嘲讽特定政治人物过去的言论
却一件判决成立 一件判决未达
由此可知 当板主群想水桶某些人时 就会说与政治无关
不想水桶某些人时 就会拚命找理由说这跟政治有关
从laptic的回复更可见一斑
以上是针对此件个案的部份 恳请小组长重新判决成立 谢谢
以下是关于政治文认定的部份
这部份应分三个点来讨论
一、板主群用“有无现职”来判断 只会惹出更多问题
因为政治人物彼此之间都有些连结
提到A算政治推文 提到B不算 这不是更多争议吗?
例如近期因新旧总统交接的关系 有很多蔡英文的新闻
有些反对者会批评蔡英文 有些人就会说难不成你要投韩国瑜?
结果前者是无现职 后者有现职(立法院长)
这样提到蔡英文的不违规 提韩国瑜的反而违规 完全不公平
二、承上,若要用有无现职判断,那也应定义清楚 何谓现职
是党职?还是公职? 发言人算不算?幕僚算不算?秘书长?
例如柯文哲、马英九算不算现职
三、虽然用有无现职来判断 会有争议 但至少还是一种规则
但如申诉本文所示
有些案例板主群会判无现职 有时又判成立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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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c7M7TK9 (StockPicket) [ptt.cc] [检举] #1c7Htl5y 4-6-1 e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713201629.A.509.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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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检举ID:e04x8
违反板规:4-6-1
违规事证:
→ e04x8 : 那一位藏电的立委,现在还高升了呢,完全都不用有 04/15 20:56
→ e04x8 : 人为错误的政策负责 04/15 20:56
推 aloness: 除[7]已卸任未达之外,其他4-6-1全数成立04/18 21:34
推 rayccccc: [7]待判 其余成立先执行04/20 00:21
→ rayccccc: [7]未达04/20 04:11
此推文指的也是郑丽君 就被判成立了
可见虽然板主群用了一种“有无现职”的奇怪规则
但却没有完全照这个准则来判决
对于提到同一位政治人物还是会有双标的情况
过去避免争议 所以一律都是判政治推文成立
但后来不知为何又有各种花式变化 导致各种选择性判决
过去也提过几次板务文、询问文询问标准 但也没人要参与讨论
对于政治文认定的标准变更了 也没有公告过
个人认为应一视同仁 只要与原文无关的政治推文就属违规
包括单纯嘲讽、谩骂的政治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