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1bzfNUCz (StockPicket) #1b-HkI5t (St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04-04 00:56:53
致组务、申诉人:
一、系争二案涉及的是板规设计的问题,且按照历任(即开设股检板的)板主当时之说法
(注一):
→ yoche2000: 恩 没有规定 这个之前有讨论 最后是决定不限额 09/09 00:57
而该限制检举篇数的规定,直到去年五月时才正式废止(注二),并改为禁止滥诉、
诬告相关。因此在检举的当下,纵认确有超贴的事实,当时已经是“不罚”的状态,
执此而为争论有其不妥之处。
另外顺带一提,经板主自行查询当年的状况,当时是因应板务资源有疑似被滥用的问
题(注三),才会新增该篇数规定;然而后来发现,应有更适当、具体的限制不当检
举之方式,进而改成现行的模式。
二、至于声称股检板中“文章内容违反股票板板规者”部分,导致可连结到“超贴”规定
一事,板主认为:
A.规范的是“内容”,而不是“列表篇数”
B.此事凸显板规制定上的不足之处,原意应是为了限制引用违规证据之外的其他不当
发言(如人身攻击、引战等)
就上述问题,板主群正在研拟修订,待有最终定案后便会公布执行;但无论如何,针
对系争二案,以“不处分”作结,方能符合法治精神之体现。
以上说明。
注一:#1XE9c1A_ (StockPicket)
注二:#1aJWWCHm (Stock)
注三:#1WgXRxpp (Stock)
作者: yoche2000 (Sushi Desu! 在下寿司)   2024-09-09 00:57:00
恩 没有规定 这个之前有讨论 最后是决定不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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