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1b-1J9jp (StockPicket) 不服判决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03-31 21:59:08
致组务、申诉人:
板规“伸手文”的定义是“请益却未作功课者”,因此就表面字义来看,只要达成下列(
包括但不限于)任一条件(标准),即算违规:
一、板上曾有其他使用者提出过类似询问,而在文章中并未明确表示自己即便查过解答之
后,仍有疑惑之处
二、使用谷歌或其他搜寻器,可以简单找到之资讯
三、属一般投资者本应具备之基本知识(如“交易日”、“交割流程”等),但如果在过
程中遇到与一般作法不相符者,则不在此限
而观察申诉人的发文内容,其中“持股何时要买完?”部分,已有其他使用者提过类似询
问(注一),且原文下亦有使用者为相类表示(注二),个人觉得应符合前列的条件一。
至于“定义不明确”、“完全凭借个人主观判断”等质疑,板主认为单从发文内容中,无
法辨认本身有确实做过功课的部分,所以请恕无法认同原有主张。
因此在此建议,如果真的有“做功课但可能不足”的情况,应在文章中明确说明“已知资
料”,以便符合条件一的但书。另原案检举人持续针对性之言论一事,不在本件的考量范
围内,在此一并叙明。
注一:#1byK5sFF (Stock)
注二:
嘘 YaoFun5566: 不是之前已经有人问过了吗03/15 18:23
嘘 ChungLi5566: 前面已经一批吃到馊水了03/15 18:23
嘘 asewgek: 这种文已经十几篇了03/15 18:29
推 Gipmydanger: 要问几次03/15 18:36
嘘 a128019900: 估狗就有的东西还打一篇 活该被割03/15 18:41
嘘 THE7088: 问几次…日经文03/15 19:03
嘘 soapmactony: 可以往回爬文好吗?03/15 19:51
作者: YaoFun5566 (要饭56-家玮)   2023-03-15 18:23:00
不是之前已经有人问过了吗
作者: ChungLi5566 (中坜56哥)   2023-03-15 18:23:00
前面已经一批吃到馊水了
作者: asewgek (asew)   2023-03-15 18:29:00
这种文已经十几篇了
作者: Gipmydanger (Gipmydanger)   2023-03-15 18:36:00
要问几次
作者: a128019900 (小斌)   2023-03-15 18:41:00
估狗就有的东西还打一篇 活该被割
作者: THE7088 (7088)   2023-03-15 19:03:00
问几次…日经文
作者: soapmactony (Cpt."Soap" MacTony)   2023-03-15 19:51:00
可以往回爬文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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