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检举案#1ZaqkAy2 (StockPicket)处分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3-01-17 22:55:54
回复本案如下:
一、就当时的推文:
→ monkey471 : 外劳不抢文 但还是很恶的爱蹭 呕呕呕12/07 23:13
除了“外劳”一词不当外,“很恶的爱蹭”亦构成该案处分之缘由,且该板规不以“
歧视”为限,即便不构成该违规,亦有进行“人身攻击”之嫌(同时被攻击之当事人
恰恰为板主本人),因此对我来说没有改判的空间。而且分别来检视的话,其实亦有
过当之虞,因此才会在综合上下文判断后,迳予处分(这也是针对其他类似有模糊空
间的案件时,通例上的处理原则);故申诉人所称“对股板一些现象的观感”,请恕
我无法苟同。至于其余内容,由于与案件本身关联薄弱(且确为申诉人所称之“私人
恩怨”),因此不一一回应,以免偏离重点(即申诉人请求“不将该违规记录列入累
犯刑责计算”)。
二、然一事归一事,由于这是“板主本身遭受‘攻击’之言论(在此情况下,依股检板程
序,应为提出检举案的‘检举人’)”的案件,因此是否可以在不须回避(请另一板
主作出判断)的情况下执行违规处分?在此请组务协助裁示,俾利未来板务处理。
以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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