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想说小组长很忙,所以还没叫我做二次答辨,
不过我想我已经说明的很清楚了,
我就再说一次。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429788611.A.BBF.html
请看清楚答辩理由
1.标的文处份是一篇一罚,所以只要连删四篇就可以水桶十年,
lenord这次删的篇数非常多,故不管有没有前科,都是一样的处份。
一篇一罚、一篇一罚、一篇一罚,很重要所以说三遍。
以上就是我给您的回复。
※ 引述《lenord (雷诺德)》之铭言:
: 1.申诉人ID:lenord
: 2.判决书
: 主旨:lenord 大量自删标的文,水桶10年。
: 类型:股板简字号20150423-1
: 说明:经板主检视板面,查lenord 大量自删标的文,
: 且有前科在身,且依累进法,故依板规处以水桶10年。
: ◎板上自2014.11.3开始全面禁止自删标的文
: https://www.ptt.cc/bbs/Stock/M.1415009733.A.A85.html
: 使用者注意,标的文处份是一篇一罚,且已经实施近半年,
: 且板上已有不少自删标的文被处份者,
: 千万不要说你不知道有这项罚则。
: 如要申诉请至Law-Service看板。
: 3.关于说明部分有提到有前科在身,我想请教版主
: 小弟有自删标的的前科被警告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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