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int (take ur time)
2017-06-30 21:56:08申诉人:hint
被申诉人:aqua-shop 版主Darknies
看板板名:aqua-shop
申诉诉求:1. 撤销90天水桶处分 并给版主警告乙次
2. 版主Darknies 在aqua-shop板上对误判发文道歉
申诉处分:水桶90天 请撤销
申诉内容:
本人于 Fri Jun 30 13:14:41 2017 aqua-shop版 发表贩售文,
一分钟内即发现有违反板规之嫌,因此立刻自删。
但于傍晚仍收到 版主Darknies 给我90天水桶的判决。
https://www.ptt.cc/bbs/aqua-shop/M.1498811923.A.E83.html
依据的板规如下:
(三) 发文周期规定 请务必详读
(1)买卖文、转贴合购文、征物文、换物文需隔四十八小时才能回PO
除板面上的文章,签名档也在板规三规范内
此外,利用提及id的代PO来钻板规三漏洞者,罚则加倍
如要增加要出让的东西,请用大E修文。
-> 违者水桶一个月 相关文章小d删除 不另行通知
1.就是因为知道规定,所以记错时间发现后,马上自删,
这样还要照板规处理,实在是矫枉过正,且私下寄信给版主沟通,
版主仍坚持他的主观判定,完全超出板规三的字面意义与理解。
PTT只是网络布告栏,版主把虚拟联谊系统经营的像法院酷刑,实在太过...
2.此外,本规定亦无累犯加倍之规定。版主也主观扩大解释,给予过当的惩处。
板规三只说 "利用提及id的代PO来钻板规三漏洞者" 才有罚则加倍的规定!!
楼主:
hint (take ur time)
2017-06-30 22:05:00现实生活都还有微罪不举跟缓起诉 版主真的太扩大解释了...
看样子这次累犯第2次只多1个月实在太轻了,应该直接在加倍变4个月,真的有改进的心是在发文之前检查时间而非发文之后删文才理直气壮说改进了发文当下就已经违反板规,不用在那边违反板规之嫌同一条板规一而在在而三违反还有脸申诉阿都不觉得自己一直违规很超过,这哪门子标准要我来判我一定直接判你屡劝不听永久水桶
楼主:
hint (take ur time)
2017-07-01 09:53:00要是你来判我一定申诉你 版主可以自行无限解读版规就是了?这是无偿使用的大众网站 并不是版主自己的一言堂吧?说别人还有脸申诉 已经涉及人身攻击囉...板规就是只有特殊情况才有加倍的规定 上次不跟你们吵现在还两个人一搭一唱来自行解读板规?申诉不就是PTT给网友的权益吗? 跟有没有脸何干?
使用者忽视板规一直违反同样板规就是特殊情形违规这么多次还委屈的像是受害者?当遵守板规的都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