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BuyTogether不服ringlin判决

楼主: ringlin (洛景)   2016-10-13 16:18:58
1. 主购现在说法一直是这是我朋友的社团,但是发信说这是你的社团的人是你自己、
说因为要方便整单才用社团的人也是你自己、在自己的团务里面宣传社团的人,
还是你自己。
先承认你就是你朋友好吗?
2. 主购与主购女友的团,我都可以在该社团找到相关团,请问这只是巧合?
1. 地垫团(在新竹版开团)
2. 不锈钢冰块团(因代付被删除,社团内也有。)
http://imgur.com/F7qUC8C
3. 午睡枕团(合购板开团,人在不收被删除)
4. 最新的地垫团。
一次巧合两次巧合三次以上? 还是自己在宣传的社团??
3. 你的午睡枕团在信件里我也讲得很清楚,你是刻意人在不收。
Dear
主购于7/20 23:29 将文章转至新竹版,此时文章已有50填单推文,中间
主购中间数度编辑文章,显见人在板上并有关注合购文。
您预计征收数量为10,文章填单推文已50,远超过预计征收量五倍,警告
还太过分吗??
合购版明定禁止:
      b. 若无合理征求因素,禁止主购延期、长期、征求大量合购物。
▽违者迳行删文,水桶一个月,不另通知。
如欲开团请详读板规,谢谢您。
ringlin
当初没有判是因为检举人在很后面才发现这是同样的社团而转信告知版主群,当
时已经判决,故没有更改。
4. 社团中面交地点均跟主购与女友之面交地点一模一样。
http://imgur.com/sg4ddIT
既然这根本是你的社团,那么高报金额就是营利,你报出的价格跟合购不同,就是
资讯不一。
不要一直说自己没有避嫌,这根本不是避嫌的问题。
作者: TangAn (爱吃的猪)   2016-10-13 16:27:00
哇....版主息怒Q_Q
作者: OAmonkey (OA)   2016-10-14 14:23:00
我累了不想再争论,我的论点始终如一,清者自清,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既然版主已有定见,我虚心接受,多谢版主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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