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02] 不服WomenTalk 板务标准

楼主: talesr (塔蕾瑟(?))   2018-12-20 00:06:24
※ [本文转录自 talesr 信箱]
作者: lturtsamuel (谨言慎行 不引战 不约砲) 看板: WomenTalk
标题: Re: [板务] 关于板规9的裁定标准
时间: Sun Dec 9 17:56:55 2018
抱歉早上才看到这篇 现在才有空回@@
※ 引述《talesr (塔蕾瑟(?))》之铭言:
: 最近板主对于板规9的裁定标准,改为仅规范站内转录,
呃,我个人是主张身为ptt板主,能作栽决标准的也只有ptt上查得到的东西
之前板规9应该也没有规范到站外转录,如果有的话,我觉得其实是一种滥权。
: 令我感到疑惑。
: 按照此标准,只要是来自PTT以外的文章,或者无法查证来源的文章,
: 就算是PTT其他使用者的文章,
: 经过复制贴上后,通通都可以当作是发文者自己写的,
: 这等于是变相鼓励盗用他人文章,来增加发文数。
这点我觉得本来就是没办法的
如果写文者觉得受侵害,他可以去信当事人请求删文,甚至走法律程序
如果写文者不作表示,也许他很希望自己的文章被到处转录,甚至他就是转录者本人
作为板主,去默认写文者的立场,本来就是危险的。
之所以规范站内转录也只是因为好抓
可以很简单判断是不是转文
也可以很简单从帐号上来认定是不是同个人发的
这点我相信不只在ptt各板,就算在脸书、推特或是部落格也是一样的处理方式。
附带一提,如果有人直接复制贴上ptt另一个板的文章,而非使用站内转录的功能
我也是觉得不能抓
因为我不晓得他们是不是抄了别处的同一篇文章
当然,一切法律责任请自行承担。
: 以前组务有判例#1P2kuneM (L_TalkandCha)
:   五、检视使用者microXD 的文章,其心得“日本就没有婆媳问题? 底下网友留言很
:     中肯阿”,仅 19 个繁体中文字。经板主群讨论,认为文章中的“新闻标题”
:     、“心得”与“摘录留言”等字,或引用他人留言、文章,皆不应视为板规所
:     订定之“心得”,组务认为板主的判定违规标准,并无不当,故本案仍维持板
:     主的裁定。
: 既然引用他人留言、文章,不被认为是心得的话,
: 那也不能够当作自己的文章。
: 我要求将板规9的裁定标准恢复,
: 并且将最近有违反板规9但认定未违规的检举案重审。
新闻的规范是独立写明的,这我觉得没问题
本来新闻就是比较特别的一类文章,连超贴的定义都跟其它文章不同
把新闻拿来跟一般转录文做对比,我觉得没什么意义这样。
大概4john喇
作者: Iakane (安)   2017-12-09 17:57:00
作者: ilovenacy (我爱南西><)   2017-12-09 18:00:00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12-09 18:05:00
你不懂他想表达的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7-12-09 18:07:00
如果他想表达的是洗文 那我觉得在女板洗文是否搞错啥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12-09 18:12:00
他的点是字数 把别人的东西(如歌词)当作自己发问的字数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7-12-09 18:15:00
那就扯到了板主怎么知道那是“别人的东西”照抄歌词文很明显 但只要歌词稍微改一下 我就会觉得不违规除了新闻、歌词这种很明显是别人的 我觉得就只能依靠站内转录来判断了
作者: susna80 (胖丁)   2017-12-09 18:31:00
完全明白版主想讲的,我也觉得很合理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7-12-09 19:37:00
检举者能证明被检举者涉抄袭的证据,当然违规,无法证明,无违规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7-12-09 19:45:00
如果检举时附上证据是不是就能够成功检举咧
作者: hua828797 (花花)   2017-12-09 20:04:00
有道理 但是女孩6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12-09 20:11:00
当然附上证据不行阿 板规9的检举禁止多说其他资讯有可能被认为格是不符之类的... 总之 老大说惹算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7-12-09 21:58:00
对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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