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steve1121 信箱]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看板: GossipPicket
标题: [草案] 0216 板规修改-第四条
时间: Mon Feb 8 02:03:16 2016
第四条
说明:
1.将定义明确并限缩在政治人物(及其伴侣)、政府职务、政党政治三大类。
2.新增“竞选中”之候选人视为政问,但选举结束后没选上就回归素人。
3.未达政问之政治文章统称为泛政治文,并得删除。
3.增列自行修改的除罪条款。
原本:
第四条:〔政治八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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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内容讨论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之特定政治人物(现任、曾任或退休之总统、副
总统、政务官、政党高层、民意代表、竞选总部发言人及常于媒体发表意见之相关
幕僚及其配偶)相关事务或是讨论主题为政府职务、政治议题且文章有八卦,
即视为政治八卦。
‧ 无八卦之政治文章板主得删除之,无八卦政治文判定如下:
1.符合上述所提之政治八卦定义者,以[问卦回文]或[爆卦回文],扣除标点符号后
,繁体中文字数(不包含英文、其他外语、乱码等)不满50字者,板主可判定为
无八卦政治文给予删除。
‧ 如有政治相关八卦可以爆卦,但不允许政治问卦,无论是否自删一律删除文章外水
桶三个月。
修改:
第四条:〔政治八卦规范〕
 ̄ ̄ ̄ ̄ ̄ ̄ ̄ ̄ ̄ ̄ ̄ ̄
‧ 发文(含回文)内容讨论包含下述类别,且文章有八卦性质,即为政治八卦。
‧ 人物类: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之特定政治人物(历任、现任之正副总统、政务官、
党职人员、民意代表、竞选中之候选人、发言人、常见于相关媒体发言之幕僚)及
上述人员之伴侣。
‧ 议题类:政府职务、政党政治。
‧ 无八卦之泛政治文章,板主得删除之。
‧ 如有政治相关八卦请直接爆卦,不允许任何形式之政治问卦,政问无论是否自删,
一律删文并水桶三个月。
‧ 于板规执行前修正文章内容去除政问要素者,仅以泛政治删除,不水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