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0] 不服wanted版主missdeer判决

楼主: a8712003 (阿宏)   2016-08-05 20:23:22
※ [本文转录自 a8712003 信箱]
作者: missdeer (亲爱的)
标题: Re: 退回文章(版规6)[征求] 动物尸体
时间: Sat Jul 30 12:10:13 2016
※ 引述《a8712003 (阿宏)》之铭言:
: ※ 引述《missdeer (亲爱的)》之铭言:
: : 非保育类动物标本制作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条款
: : 但若征求到保育类动物 制作就是违法
: : 版友征求后私下斡旋后
: : 是否为制作保育类动物 甚至贩卖
: : 我们不得而知
: : 也就是说有可能会触犯法律
: : 版规6-3也就是为避免衍生后续相关法律责任订定
: : 只要有可能会产生违法的行为
: : 一律禁止征求
: : 若你真的有需求 建议寻求其他正当管道
: : 版上目前不适合。
: 所以 如果很明确的征求狗狗 或是征求猫猫的尸体的话
: 这样OK吗?
你有看懂我的意思吗
不是你明不明确指定的问题
是征求后的行为我们无法确认
为了避免衍生相关法律责任
禁止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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