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08] 不服wanted版主missdeer判决

楼主: a8712003 (阿宏)   2016-08-05 20:23:04
※ [本文转录自 a8712003 信箱]
作者: missdeer (亲爱的)
标题: Re: 退回文章(版规6)[征求] 动物尸体
时间: Sat Jul 30 11:27:47 2016
※ 引述《a8712003 (阿宏)》之铭言:
: 版主您好 如果是要制成动物标本的话
: 可否在征求板上征求动物尸体呢?
: 谢谢您
非保育类动物标本制作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条款
但若征求到保育类动物 制作就是违法
版友征求后私下斡旋后
是否为制作保育类动物 甚至贩卖
我们不得而知
也就是说有可能会触犯法律
版规6-3也就是为避免衍生后续相关法律责任订定
只要有可能会产生违法的行为
一律禁止征求
若你真的有需求 建议寻求其他正当管道
版上目前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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