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16] 不服Gossiping板主blaz禁言处分(信件2-10)

楼主: andy199113 (Andy)   2016-05-04 20:17:22
※ [本文转录自 andy199113 信箱]
作者: andy199113 (Andy)
标题: Re: blaz板主麻烦回信,14+30=34!?
时间: Mon May 2 04:31:08 2016
※ 引述《blaz (开花大叔)》之铭言:
: 我在上次信件也讲清楚了依据板规就是中港澳新闻,
: 而且检举人也举证了,依据板规就是只能这样判。
: 如果不服判决就是走组务,
: 不然你继续跟我欢也没用,
: 我也只能回你继续跳针的部份不回应。
欢是你说的,处理也是你处理的
: 合理解释什么?
: 水桶少计经使用者提醒后更正,
: 但是公告内容时间是对的啊 :Q ?
: 然后水桶系统只到天没有到小时,
: 这点只能请你去跟站方 sysop 反应。
: 这一段有点跳针之后就不回应了。
你水桶错误,而且未能发现,明显失职
就这篇的处理你依旧没有任何解释,
为什么要依照港澳新闻标准水桶我,
明明是“回应文章”并不是“发表新闻”,
板规也没有规定回文不能张贴港澳社论,
请问您凭板规哪一点处理我的文章?
麻烦拿出板规来阿!不要没有任何板规依据,就想用检举水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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