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15] 不服Gossiping板主blaz禁言处分(信件2-9)

楼主: andy199113 (Andy)   2016-05-04 20:17:15
※ [本文转录自 andy199113 信箱]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标题: Re: blaz板主麻烦回信,14+30=34!?
时间: Mon May 2 03:32:14 2016
※ 引述《andy199113 (Andy)》之铭言:
: 这是回文Re:标题,不是发[新闻]标题,
: 内容是社论仅删除而非港澳新闻两周,
: 凭八卦板规哪一点可以判决是违规文章?
: 而且上次港澳新闻的判决之前我早已删文,
: 只是懒的申诉,不表示我同意判决内容,
: 我在上次信件也讲很清楚了,早已删文却被判决
我在上次信件也讲清楚了依据板规就是中港澳新闻,
而且检举人也举证了,依据板规就是只能这样判。
如果不服判决就是走组务,
不然你继续跟我欢也没用,
我也只能回你继续跳针的部份不回应。
: 最重要是加法数学都加错,您自己本身就有算数问题,
: 凭什么再次修改水桶时间,而且不用致歉或公告本身板主失职,
: 麻烦给个合理解释,或是水桶恢复成55.5天或归零
合理解释什么?
水桶少计经使用者提醒后更正,
但是公告内容时间是对的啊 :Q ?
然后水桶系统只到天没有到小时,
这点只能请你去跟站方 sysop 反应。
这一段有点跳针之后就不回应了。
: 不要只会推给组务,是你判断水桶我的ID,当然是你要回应我的问题,
: 请给回应,不要以为半夜水桶我不会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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