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14] 不服Gossiping板主blaz禁言处分(信件2-8)

楼主: andy199113 (Andy)   2016-05-04 20:17:09
※ [本文转录自 andy199113 信箱]
作者: andy199113 (Andy)
标题: Re: blaz板主麻烦回信,14+30=34!?
时间: Mon May 2 03:24:55 2016
※ 引述《blaz (开花大叔)》之铭言:
: 板规新闻类管辖的范围就包含社论(虽然社论看到是删除)
: 如果觉得不服判决,可洽组务申诉喔 :)
这是回文Re:标题,不是发[新闻]标题,
内容是社论仅删除而非港澳新闻两周,
凭八卦板规哪一点可以判决是违规文章?
而且上次港澳新闻的判决之前我早已删文,
只是懒的申诉,不表示我同意判决内容,
我在上次信件也讲很清楚了,早已删文却被判决
最重要是加法数学都加错,您自己本身就有算数问题,
凭什么再次修改水桶时间,而且不用致歉或公告本身板主失职,
麻烦给个合理解释,或是水桶恢复成55.5天或归零
不要只会推给组务,是你判断水桶我的ID,当然是你要回应我的问题,
请给回应,不要以为半夜水桶我不会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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