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证据] 不服gossiping板主iPad3判决6

楼主: M1006 (M1006)   2014-10-30 13:59:49
这板主自己也提到了 就是用
断章取义
的判定方式
来进行判断
根本出现了瑕疵了
※ 引述《iPad3 (只是个回忆)》之铭言:
: (1)
: 我于信件沟通中就有提到 (我用红色文字标记)
: 您会被我判定违反板规七是因为底下的句子
: : 逢甲大学 以前是倒数第一不然就第二的学校
: : 会去念 很丢脸 会被笑
: : 现在逢甲是企业爱用的私立第二名耶
: : 呵呵
: : 有没有逢甲大学学生程度不如以往的八卦?
: 与您其他文章中的句子无关
: 例如您要提到是第几名的学校、例如是不是国立、私立
: 这都与我最终判决无关
: 因为,是第几名的学校,这种东西有数据的一查就知道
: (虽然不同机构、杂志、公司,调查结果会不太一样,但至少有个数据可参考)
: 而是不是国立、私立,也是一查就知道
: 主要就是您文章中明确写着
: “会去念 很丢脸 会被笑”
: 确实违反板规七
: (2)
: 您的检举案件怎么没有顺便提到
: 您把我黑名单了 XD
: 然后不给我机会继续回信给您 这件事怎么没提阿 XD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10-30 14:21:00
叭~~
作者: iPad3 (被苹果遗忘的孤儿)   2014-10-30 19:14:00
我就说交给小组长跟大家来看这件事嘛 ~判决结果如何,我都接受 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一翻两瞪眼在这边口舌之争你一句、我一言,这是没有用滴~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4-11-01 20:10:00
为啥现在这么多人爱乱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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