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4-10-28 14:42:02※ [本文转录自 peterwww 信箱]
作者: iPad3 (只是个回忆)
标题: Re: 版主 我不服!!!
时间: Sun Oct 26 21:17:30 2014
您好:
这边补充一点说明,
目前板规追溯期为一年
改判后,若一年内有相同情况发生
则会依照原处分 + 累犯条例
即
原处分 (一个月) + 累犯第一次 (一个月) = 共水桶两个月
且
第二次有类似情形时 (例如类似推文被检举)
则第二次就不适用板规十八
即,警告条例只适用一次
贴心小提醒而已
因为常常有人会再犯 @@
※ 引述《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之铭言:
: azt911231 所检举的 我的推文
: 我不符版主处置
: 这是他污蔑 你却同意他的态度
: 理由如下:
: 我说外省同胞比台湾人水准高 我是称赞外省人
: 这是事实
: 此外 我就是正港台湾人
: 我说台湾人的劣根性 我是指我在内的台湾人现象
: 我是爱之深责之切
: 没有污蔑台湾人的意思
: 你应该要看 文章 推文 彼此间的意思
: 这些人目的是攻击我 因为我跟他们有政治立场上的不同
: 已经多人战我点我 刻意攻击我 经常检举我
: 但
: 八卦并不是泛绿版 也不是民进党版
: 版主您要秉公处理
: 我从不谩骂 如果你有看板 你就知道 你可以查
: 如果照你这样之同一标准 今天八卦版才不会沦落至此
: 我意指 很多人比我更应该浸水桶
: 你早就该出手 早就该禁止他们
: 如虽然公众人物 可受公评 但公众人物没有理由要被这些人谩骂
: 我也不管您支持蓝或绿 你是版主 你就有责任保持中立
: 八卦版主既然有这么大权限 就应该维持八卦版的价值
: 感谢 请明察秋毫 勿被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