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 Kaohsiung 板主 wuyiulin 水桶判决

楼主: inlanyu (俱梨迦逻)   2021-06-24 13:34:19
※ 引述《wuyiulin (机掰客家人)》之铭言:
: ※ 引述《inlanyu (俱梨迦逻)》之铭言:
: : 申诉人:inlanyu
: : 被申诉人:wuyiulin
: : 看板板名:Kaohsiung
: : 申诉诉求:解除水桶及消除警告
: : 申诉内容:本人被不当判决以6-1水桶七日,请求解除水桶
: : 针对本人与另一PTT使用者于推文中提到“恶意检举”四字,被高雄板主wuyiulin以指称
: : 我下判决“恶意检举”判处高雄板规6-1水桶七日,前后水桶罪名成立仅先由wuyiulin认
: : 定判决恶意检举是其板主判决职权,他没判决对方此罪名,也在我本人被罚水桶公告中明
: : 确说他从未说过谁恶意检举,即将此言词转换成我本人对该使用者eveway人身攻击,据此
: : 判处我本人6-1人身攻击,因果关系过于牵强,显有裁量过度、罗网四面高张,陷人于罪
: : 之嫌。
: : 前判断因果以wuyiulin本人未说过谁恶意检举,即代表此言词为人身攻击,如人身攻击等
: : 不确定法律概念,用于处罚相对人除条文除需明文规定外,也必须受罚行为人得预见及符
: : 合社会一般负面言词如指称对方蟑螂或贱货之类方符情事,就言词人身攻击情事成立与否
: : 的判决标准仅由板主个人有无使用过此名词成为判断人身攻击的标准?本人如何预知
: : wuyiulin板主本人有无讲过此话?但此为推文中为本人感受,以主、客观判断,显见未达
: : 人身攻击程度。
高雄板主wuyiulin本篇所提内容
本人就此提出抗议
并陈于本文中回应
: 这边提出两点
: 第一点
: 恶意检举属于板主裁量权,我与A板主并未在任何公告文提出谁恶意检举。
: 所以板主群可以确认板上完全没有恶意检举之事实
: 使用恶意检举来指称别人,我认为符合人身攻击。
就高雄板主wuyiulin所称“恶意检举”属板主裁量权,但同时又在本文中提到
“我与A板主并未在任何公告文提出谁恶意检举。”,既然综观高雄板规内无
“恶意检举”之板规及明文规定罚则,而现任两位板主在高雄板主wuyiulin自证
未在任何公告文提出谁恶意检举,代表在高雄板上“恶意检举”四字连判决先例
都未存在,何以突然为联结此为言语人身攻击项目之一,而将中性之形容词变成具文
规定?甚至于连自己任板主期间都无判决先例可供一般高雄板友参考?所谓不教而杀
谓之虐,凭空出现无明文、无判决先例的裁量权,而据此对本人行不利之处分,即为
不公偏倚之判决。
本人所谓恶意:并非指法律上恶意,而是指对人善意、恶意之形容词,既非既有罪名,
本人何以预知本人提及本人主观感受即为言语上之人身攻击?先加诸于抽象之形容词
成为具体罪名,此为不利处分之突袭行为,行为人无从预知,亦无从防范触及板规。
再者以一般板上聊天或争执内容,例如某甲在推文中讲,你这样触犯6-1,也未进入检举
程序,请问可以据此采认对方人身攻击?这还是在有明文的情况下。
另外以高雄板主wuyiulin对于他人检举指称高雄板友是激进份子判决未达6-1,先假设
双方为非平和对话,双方各有争执时以下两则对话内容:
A:你是激进份子
B:你恶意检举我
请问就一般人常识判断,A或B哪句较倾向言语上之人身攻击?
我在申诉内容中已经有提到我推文中提到恶意检举四字,并非无的放矢,而是对方检举我
造成我莫名遭受水桶判决,虽然事后该判决高雄板主aiweisen撤销并向本人道歉,但公告
本人违规近一日,公告底下推文对本人被判水桶情事幸灾乐祸多加讥嘲,后来还经其他板
友解释本人聊天推文并未违规,方才撤销水桶判决,本人蒙受莫名不利处分,并多番站内
信申诉不公,本人格权、时间及精神所受损失,再加上可提出该使用者eveway在我气愤难
当质问言语下之讥讽推文,本人主、客观形容该使用者eveway对本人为恶意之形容词绝不
为过。
光高雄板主wuyiulin公告本人水桶指称恶意检举为人身攻击底下推文区区数则,就有二高
雄板友认为检举对方本来就是恶意,检举对方为让对方受不利处分者为善意?此违世理之
常,足证一般使用者提到对方检举时,常识性判断其为恶意无误。
该使用者eveway与本人争执起端为本人并未与他聊天的情况下,他企图限制本人聊天内容
,本人不予听从,该使用者eveway最后竟然在推文中叫本人滚回八卦,这种挑衅及强制行
为,高雄板主wuyiulin是不认为其为挑衅或攻击行为,但本人在未违反板规情况下聊天,
该使用者eveway以何立场限制本人言语内容,并要求本人滚到八卦板?若以高雄板主
wuyiulin对本人罪疑唯重的判断标准,该使用者eveway言论审查及以挑衅言词限制本人
自由使用高雄板之言词,却连挑衅都未达?所谓高雄板风云云,标准何在?
: 至于判断是否在骂特定板友的证据,
: 我有写在水桶里面:
: 作者 DoncicInPTT (东七七) 看板 Kaohsiung
: 标题 [情报] 6/22 高雄今日+0
: 时间 Tue Jun 22 14:09:51 2021
: 推 eveway : 其实觉得自己像乞丐跟觉得别人认为彼此是朋友不冲突 06/22 19:04
: → eveway : 前者通常是自卑或气自己不长进 后者通常就想交朋友 06/22 19:06
: 推 inlanyu : 连骂乞丐都可以拗成交朋友?? 这就难怪不是叫别人滚 06/22 20:24
: → inlanyu : 就是去搞恶意检举这样啦 去陷害别人也是想交朋友嘛 06/22 20:25
: 参照前后推文相应关系,
: inlanyu 板友 的确是在与 eveway 板友对话。
: 原文是:
: #1WqNwndw (Kaohsiung)
: 第二点
: 若此恶意检举指称板众的事件没有处罚,
: 板主群则会变相帮 inlanyu 背书的确有人恶意检举。
: 为了维护板风,所以做出此裁决考量。
: 以下恕删
即使严谨如法院判决,对于民刑法案件判决不成立,也不代表为不起诉之一方背书,只单
就合理范围内及相关证据充足与否并本于中立立场判断情节轻重,例如某粉骂高雄某女
议员是丑女、胖女,结果判决不成立,请问该法官是否背书该议员为丑女、胖女?而若法
院判决时以担心判决结果成为“背书”为由,皆判被提起公然侮辱之一方胜诉,那法官的
判断标准显有偏颇,并非本于中立立场判断。PTT某些发文或推文所谓“背书”云云,多
为乡民戏谑之词,社会大众并不可能如上例这样认为该女议员是法院背书的丑女。
如高雄板主wuyiulin于置底检举区中本文所提之“激进份子”判决结果为未达,试问该板
主判决未达违反板规,即可转换成高雄板主wuyiulin“背书”高雄板友都是激进份子?
高雄板主wuyiulin先以从未明文、从未有判决先例之突袭之裁量权,先界定“恶意检举”
是人身攻击,但又从未有公告判决先例斩钉截铁的说高雄板上并无恶意检举,那请问这样
此高雄板主是认为这个“恶意检举”是具体罪名还是形容词?整个突袭扩张裁量权,内容
中似以本人侵犯板主裁量权,但不存在的罪名,本人如何侵害板主的裁量权去判决对方
“恶意检举”?而板上遭到检举的任何人,都第一时间可以将恶意与检举联结,被检举一
方对检举自己的检举者感恩戴德认为对方出于善意的,可否请高雄板主wuyiulin举出实例
供参?
担任板主本应基于比例原则、禁止权力滥用及禁止凭个人主观恣意等立场,对板众为不利
处分时必须和其所欲达成之管板维持秩序目的具有正当合理关联,所谓背书、所谓板主裁
量权与指称本人言语人身攻击有何正当合理关联?就比例原则而言,公告下即有高雄板友
与本人意见相同,认为不符比例原则,本人阐述心中感受,被加诸各项罪名,为求本人入
罪,高雄板主wuyiulin砌词控诉本人前后内容矛盾,逻辑错缪,本人显受高雄板主
wuyiulin不公平之水桶处分。
再以高雄板实例,当对方于正常聊天推文中被乱入,被强贴不知所云图片或咒骂蟑螂、
或跟前后推文内容无关之言词,而有任何板友不耐反指对方闹板,如此是否依未达6-1
就反而处分该不耐烦之板友?闹板与否是否机动式的成为高雄板主的裁量权突然限缩或
扩张,皆可比照本人此例,恣意将高雄板友水桶?闹板可确是为6-1明文规定内容,指称
他人闹板,是否个个将被判决入桶?如此高雄板将人人自危,高雄板友朝不保夕、噤若寒
蝉,大违PTT成立之宗旨,而高雄板风为板主wuyiulin可就个人偏好,不合己意者就判决
入桶或受更不利处分?
本人就高雄板主wuyiulin本篇内容提出严正抗议,请求撤销本人水桶及已站内信取得另一
板主aiweisen原宥,而检举者eveway检举未依板规明订格式提出检举,而高雄板主
wuyiulin竟亦判决成立之警告乙支。
作者: wuyiulin (龙破坏剑士-巴斯达布雷达)   2021-06-24 15:22:00
恶意检举在我认定绝对不是中性的形容词 请小组长判
楼主: inlanyu (俱梨迦逻)   2021-06-24 15:27:00
所谓的恶意与否是由你个人主观认定嘛??我讲的是我的感受 我的感受由你来认定??请小组长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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