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03不服 Kaohsiung 板主 wuyiulin 水桶判决

楼主: inlanyu (俱梨迦逻)   2021-06-24 06:08:41
※ [本文转录自 inlanyu 信箱]
作者: wuyiulin (机掰客家人)
标题: Re: 这个eveway 让我莫名其妙被水桶了一天
时间: Thu Jun 24 03:31:46 2021
※ 引述 《inlanyu (俱梨迦逻)》 之铭言:
: : 不是帮你删完就免责了。
: : : 其他更其人身攻击的言词如激进份子之类的未达
: : : 但我跟检举我害我被水桶的 还对我洋洋得意炫耀的人讲他恶意检举
: : : 这样就变成人身攻击??
: : : 我真的觉得你是针对性的在针对我个人
: : 激进份子是影射
: : 判定影射未达、找不到主体。
: : 你觉得在针对你个人,请去组务板申诉。
: : 这边基本上罚行为
:  
: 我没注意到版规 气到在下面留言一事
:  
: 经其他高雄板友来信提醒 我也马上寄站内信想改正错误
:  
: 就另一个a版主我寄站内信跟他沟通的结果
:  
: 他回信是跟讲我没在置底检举区聊天没关系
:  
: 叫我寄站内信请你删文就好
:  
: 如果你的决定比a版主更严格
:  
: 那要不要我提出另一版主的更早回的站内信给你看呢??
:  
不用啊
他因为上案跟你有争议
所以避嫌请我来判
: 你说我提到"恶意检举"就是6-1
:  
: 但水桶公告下面推文也有高雄版友提到任何人检举都是恶意的
:  
: 这证明"恶意检举"就一般感受 而不是正式的罪名
:  
: 还是我必须要打成恶意"的"检举这样才不算罪名??
:  
: 这样不就变成真正的文字狱??
:  
: 而你讲光是在推文跟对方吵起来提到恶意检举这四个字就在行使版主职权??
:  
: 这范围未免过大
:  
: 我只是一般高雄版使用者
:  
: 也没发公告 也没以版主身分发公告
:  
: 以这标准 任何在推文中提到对方人身攻击或恶意闹板这各四个字的
:  
: 算不算你版主职权可以判定的罪名??
:  
: 那这样在任何推文中提到人身攻击或恶意闹板四个字的人要不要全都水桶??
:  
: 如果我又看到一群人来聊天推文中穿插蟑螂啦 暖啦之类跟原推文聊天串跑题的
:  
: 忍不住推文讲这些人恶意闹版 这样又算行使版主的职权 然后又要被水桶啦??
:  
: 那任何提到版规中任何罚则的人全都在行使版主职权??
:  
: 而且指称我行版主职权判决罪名这个用6-1判我水桶??
:  
不对
你被桶的原因是因为说人恶意检举
这个恶意检举是由我这里判定的
既然我没有判定
明显你就是在人身攻击他
懒人包:你被桶的原因是因为人身攻击。
: 6-1 禁止恶意闹版,挑衅或引起争端之内容,人身攻击等,
: 或将无关高雄板之事务带入高雄板,过分影射、直接攻击他板/他人。
: 或对看板秩序造成威胁,影响其他使用者权利及阅读品质。
: 违者依情节轻重,判处警告、删文、水桶、退文。
:  
: 6-1内容那里有提到代行版主职权的罚则了??
:  
: 版规中也完全没提到啥行使版主职权罚则跟如何处罚
:  
: 主要也是因为PTT系统不是一般使用者可以操作的
:  
: 叫我滚的不算挑衅 但让我遇到被以不符事实的内容被水桶的对方
:  
: 后来证实非事实而水桶判决撤销的检举者时
:  
: 却连说对方恶意检举都算是行版主职权??
:  
: 恶意检举这四个字又是明定在高雄版规中那一条罚则中了??
:  
: 我又如何行使版主职权去对这个人警告、水桶之类的?
:  
: 杀人罪跟杀人未遂这都还是刑法明文规定的
:  
: 例如现实生活中有人差点被对方开车撞到 回喊说你想杀人呀??
:  
: 然后这个人就成立诬告罪或公然侮辱??
:  
: 你说罚行为 光版上推文提到的文字又算什么行为??
:  
: 是指代行版主职权行为??
:  
: 这个就更完全不着边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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