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Gavatzky 信箱]
作者: simonjen (狂)
标题: Re: 申请解除水桶
时间: Mon Aug 3 17:33:31 2020
您好:
关于您的问题我分成以下几点回复并标注记号于您的信件内容之中各点是针对
何点回复,记号"#回复编号"
1.所以您的意思是之前寄来的信件中说
"看到高雄市长候选人辩论时讨论到高雄市的财务及负债问题"
其实是乱说,您根本没有看过辩论是吗?会有此发言都是因为被新闻误导的吗?
(这点很重要请务必回复,这涉及是否能改判的基础。)
2.您被判决的回复的文章是 #1V9ew7cF (Kaohsiung)
8/02 azurecha R: [新闻]陈其迈提4大优先 批财划法问题在北市
并非属您所附之网址,该文章于高雄板之规范属政治文类别,非属新闻类别。
3.台北市政府是否能主导修法与本案无关
4.依据上封回信已由逐字稿证实想修法的是"吴益政",至于陈其迈要不要修法
目前尚无资讯可判断和谁喊话属他个人之行为。
5.您认知如何对高雄财政问题有帮助与本案无关。
6.请回复第一题之疑问。
7.被选举人仅能代表自己之立场抑或身处之职位之立场,经查陈其迈目前尚无公职
应属无业或自由业之高雄市民无权替高雄市发言,更不可能代表高雄市之立场,
至于被选举人之立场检验自然可以被检验,但与本案无关,您所触犯的规定是
"争议之内容",该内容为"高雄前瞻拿了快两千亿 现在喊没钱 要跟台北要钱",
经查高雄市并未向台北市要钱。
8.回复同上第7点,被选举人仅能代表自己之立场抑或身处之职位之立场,陈其迈
目前尚无任何立场可以替高雄市发言。至于陈其迈的逻辑如何与本案无关,故
不回复。
9.该文章属政治文范畴,其内容讨论与修财划法有关的是吴益政,并非属您所言
是针对陈其迈做讨论。但无论讨论的是吴益政或是陈其迈均不足以代表高雄市
之立场,是故您的言论属"争议之内容"
10.您的论述并无 5 ~ 7 点。恕我无法回复。
11.身为被选举人之言论自然可受公评,但为当选之前仍属个人立场,并无法代表
高雄市立场发言,故您针对高雄对台北市之关系的言论属"争议之内容",属 6-1
之规范,其判决并无问题。
12.请回复第一题之疑问,再行回复。
以上如有疑义欢迎再次来信。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引述《Gavatzky (My Prince)》之铭言:
: 1.
: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96308098.A.8BF.html
: 本人是看了完整的新闻内容与标题,
: 针对新闻内容做出客观的留言,
#2.
: 新闻内容与标题皆描述了陈其迈对于财划法的立场与看法,
: 【陈其迈提4大优先 批财划法问题在北市愿不愿意释出财源】
: 【对于财划法修法,他表示问题出在台北市长柯文哲愿不愿意让出财源。吴应该跟柯好好的
: 谈】
: 从新闻内容可以简单理解陈其迈对于财划法的立场,
: 而本人只是针对新闻内容来发表看法,此资讯并非我凭空捏造出来的,
: 但版主却引用辩论之逐字稿来针对我的留言进行判决,
: "以不实之资讯混淆视听" 为理由进行惩处,
: 此判决有严重的瑕疵性。
: 版友针对新闻内容发表看法,属很正常及合理之行为。
: 但高雄版主却以版友没有查证过原逐字稿,
: 认为版友留言所属造谣,判定版友违规,这相当不合理。
: 因版友留言的看法完全是根据新闻内容所陈述出来的,
: 此资讯并非版友凭空捏造出来的,而本人也没有以不实资讯混淆视听。
: 本人认为高雄版主之判决相当不合理,
: 故针对水桶之判决提出抗议,并申请解除水桶
#1.
: 2.
: 陈其迈为高雄市长候选人,其提出来的任何政见与论述,
: 都应该接受人民的检验,且人民皆可以针对其政见提出质疑及看法,
: 高雄版主却以
: "陈其迈他也不是高雄市之任何公职,其行为与高雄市无关,
: 如果他现在是高雄市长或许有讨论空间,但他目前仅一高雄市民,
: 依高雄市民之言论不代表高雄市的立场"
: 请问这是什么看法?
: 高雄市长候选人针对财划法提出看法,
: 希望透过修法让台北市释出财源分配给其他县市包括高雄,
: 本人针对高雄市长候选人陈其迈发表的论述提出看法,
: 这样为何不可?又哪里违规?
: 高雄市长候选人的政见不能供人民检验吗?
: 3.
: 从原新闻内容可以理解,高雄市长候选人陈其迈,
: 希望透过修财划法要求台北市释出财源,
: 并且向台北市长柯文哲喊话询问其愿不愿意释出财源。
: 请问版主,台北市或是台北市长有权力修改财划法吗?
#3.
: 修财划法是中央的权责吧,若陈其迈希望修法,
: 应该是向蔡政府或是行政院及立法院喊话吧?
#4.
: 而现在中央政府是蔡政府,行政院长跟立法院长皆是民进党籍的,
: 最重要的是民进党在立法院的席次过半,
: 若要修改财划法,民进党团可以在立院提出法案并且修法,
: 陈其迈怎么会是跟无权修法的台北市长喊话而不是跟蔡政府或立法院喊话呢?
: 高雄市的预算 台北可以管的到吗?这不是跟台北市喊话要钱吗?
: 而且本人已经在申诉内容提到,
: 高雄财务状况吃紧,且前瞻计画已经获得近2000亿预算,是全国之冠,
: 本人认为高雄应该要减少不必要的公共支出,
: 删减各部门预算,严守财政纪律,才是解决负债的根本之道,而不是希望透过修法,
: 将台北的预算分配给高雄,因为若没有遵守财政纪律,这样的方法只是治标不治本而已,
#5.
: 4.
: 根据上面3点
: 1.本人是针对新闻内容做出客观的留言,
: 并没有凭空捏造资讯,也没有以不实资讯混淆事实。
#6.
: 2.高雄市长候选人提出的任何政见皆应接受全民之检验,
: 并非像高雄版主说的,陈其迈并无担任高雄公职,其立场不能代表高雄市。
#7.
: 3.根据新闻内容,陈其迈候选人针对财划法提出看法,
: 表明希望台北市长柯文哲释出财源分配给其他县市包括高雄,
: 但实际上修法是中央及立院的权责,
: 陈其迈应该向中央喊话争取,并且获得立院的同意来提案并且修法,
: 并非向无权修法的台北市或台北市长喊话,
: 陈其迈的诉求并无逻辑性且诉求与"跟台北要钱"有相近之涵义。
#8.
: 这也是为什么该新闻之留言版友都对陈其迈的看法提出质疑以及争论。
#9.
: 4.
: 关于第五到第七点
#10
: 基于上面的论述
: 陈其迈是高雄市长候选人,其提出的任何政见及愿景皆应接受人民的检验,
: 且人民皆可以针对其政见提出质疑与看法,这跟他是否有担任高雄市之公职无关,
#11.
: 所以本人对于
: "陈其迈市长候选人向无权修法的台北市长柯文哲喊话要求释出财源,
: 却不是向可以修法的中央蔡政府及立法院喊话要求立案修法"
: 的立场表达质疑是向台北要钱释出财源并没有违规。
: 最后本人是针对新闻内容表达看法,并无凭空捏造事实,
: 更没有以不实之资讯混淆视听。
: 既然没有违规,就与版规6-1或是A-10或7-2无关。
: 故再次向版主提出解除水桶之要求。
#12.
: 谢谢
: ※ 引述《simonjen (狂)》之铭言:
: : 您好:
: : 您的问题我分成以下几点回答:
: : 1.您声称要求重新辟画"统筹分配款"的候选人是陈其迈?
: : 但经查阅事实上要求修统筹分配款的人是吴益政。
: : 以下为逐字稿:
: : 吴益政:所以我这几天也一直请教俺其迈兄相关高雄负债这3300亿要怎么解决?
: : 他有说到(手笔向陈其迈)还是报纸有报到说产业结构要转型,高科技
: : 要来投资人民就会有工作地方财政就会改善,那我要告诉我们各位朋友
: : 我们按照现在中央的统筹分配款,我们现在再赚多少钱那个公式就是
: : 2800亿,高雄市就是能够分到400亿左右,我们缴了1700 1900
: : 2000 2100 就是 400 多亿,那个公式是僵化的,今天如果找了很多人
: : 只会增加一点点而已,所以我们希望市民朋友让我们重新来检视我们的
: : 极端气候 我们的极端政治 还有我们的贫富差距。
: : 陈其迈:在六都的比较是六都里面最高,比100年的基期每年平均都增加100亿以上
: : 所以财划法修法的问题最重要的在于台北市愿不愿意释出他的财源,所以
: : 吴益政议员应该跟柯市长好好的谈。
: : 2.您的原叙述内容为:
: : 高雄前瞻拿了快两千亿 现在喊没钱 要跟台北要钱
: : 就算今天是陈其迈候选人提出要修"统筹分配款",他也不是高雄市之任何公职,
: : 其行为与高雄市无关,如果他现在是高雄市长,或许有讨论空间,但目前他仅
: : 一高雄市民,一高雄市民之言论不代表高雄市的立场。
: : 3.经查阅官方资讯并无高雄市要求台北给予高雄任何金钱之资讯,如若有相关
: : 资讯请提出证据。而非以高雄市针对中央之请求说成对于台北市之请求的张冠
: : 李戴行为。
: : 4.根据 6-1 规定凡涉及"恶意闹版"、"挑衅"、"引起争端之内容"、"人身攻击"
: : "将无关高雄板之事务带入高雄板"、"过分影射"、"直接攻击他板/他人"、
: : "对看板秩序造成威胁"、"影响其他使用者权利及阅读品质"等均属该条例范围,
: : 经检举内容查阅与上述第3点内容可知您发言属":以不实资讯混淆视听 类属
: : "引起争端之内容",故您所谓不存在之条例辩解并不成立。
: : 5.再者您所发言的文章是:#1V9ew7cF (Kaohsiung)
: : 8/02 azurecha R: [新闻]陈其迈提4大优先 批财划法问题在北市
: : 此归类属政治文,而非属新闻文,故发言内容并不在新闻文A-10的保护伞之下,
: : 因此您要求以新闻文之保护伞作为保护是不存在的规定也是无理的要求。
: : 6.如若您觉得公告判决描述不够完整或是详尽,我可以将公告判决更完整的表述。
: : 但改判的诉求请恕我无法做到,因为您确实是违规
: : 7.关于您说您没有攻击板友,我很认同,这是您过去的行为,本次判决并无参考
: : 您过去的攻击板友行为,仅针对本次发言具争论内容判决警告而已,无奈您过去
: : 一年内有水桶纪录,所以依据 7-2 规定 警告必须升级为 水桶 又因为累计规定
: : 7-1 故而判处 30 日 水桶
: : 以上如有疑义欢迎再次来信讨论。
: :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