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号】TARB20190012
【裁判日期】民国一○八年九月三日
【裁判案由】JamesSoong 申诉 Tainan板主 Bignana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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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诉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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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申诉文原文 #1TNZZyG7 (L_TaiwanPlaz)
二、申诉人主张其文章仅为批评台南交通不佳,不应被以板规5-1处以永久水桶并
退文。
三、节录台南板规5-1如下
5-1 禁止攻击
对板友或是台南有攻击辱骂、抹黑不实 (包含影射板友为党工)、
引战、蓄意挑衅、恶意闹板、标题误导、离题等行为,
则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或是直接水桶甚者退文,
两支警告者直接水桶(依情节状况水桶30天至永桶)
关于罚则部分,因5-1所涵盖的范围很广,所以给板主的裁量空间相对的大一
些,除了警告外,还可判处水桶30天~永桶,甚至增加退文。组务认为该板规
并无瑕疵,目前也鲜少人因5-1判决太重而申诉。
四、检视申诉人遭板主认定违规之文章,确有批评台南交通不佳,但在文章内除了
批评交通以外,也额外多了几句个人感想,组务认为感想部分已经违反板规中
所述之“引战、蓄意挑衅”,且太多政治语言,也违反板规3-1,节录如下:
“狂贺lie神治水有成 3年做好30年治水工程 黄大创无心市政一事无成 只会道歉
套句柯文哲讲的话 民进党真的"摊"太多 "摊"太凶了”
“ 一定要被媒体拍到才算有上班? 那陈菊多久没被媒体拍到
照脑残逻辑就是陈菊天天在家睡觉?”
“ 等换党执政后就不淹了 看看高雄 去年还在5000天坑咧~
因为资进党太会"摊"了 "摊"到每个初选参选人都可以花到上亿元”
“输真惨怎么没有高潮?”
五、就上述文章内容,组务认为已经不是单纯“批评台南交通”了,而是针对特定
政党、政治人物、台南的行政首长批评,且对台南板蓄意挑衅,而并非针对台
南交通。针对政治人物个人喜好批评,也已明订于板规3-1,是禁止的。
3-1 有关政治文与推文
板友间有私人意见有需要讨论者,请自行信箱解决
政治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因此讨论政策 施政 漏洞问题 等并不禁止
但对 "候选人 政治人物 或政党"的个人喜好批评 视为私事
有需要讨论者请自行信箱解决
若对政治人物或政党口出恶言辱骂或毁谤等言词 或多次过度使用政治语言
除了是私事之外 更因污染版面而警告一支
集满两支则送水桶不另行通知,情节严重者直接水桶甚者退文
具体规范,政治心得文(包含新闻回文,特别指政治人物)七天限一篇
初犯水桶30天、累犯60天、三犯永桶。
六、申诉人于申诉文所提出之推文,组务逐一检视后,认为皆仅为单纯批评台南的
交通,与遭水桶、退文的文章内容相差甚远,完全无违反板规之嫌。
七、另检视申诉人于台南板之相关违规纪录,自2018年10月起,就有多次因违反板
规3-1、5-1而遭板主水桶,可证并非与板主有私人恩怨才遭水桶,也因有多笔
违规纪录,组务认为永久水桶为合理之判决。
八、申诉人于申诉案中有回文 #1TRAbWMu (L_TaiwanPlaz) ,怀疑板主滥权,未将
其他累犯之使用者也处以永久水桶。
因组务目前也是台南板主,且也有在执行相关违规文的水桶,收录精华区,而
申诉人所提出的水桶公告,其中大多都是交易文违规。而不管是交易文违规或
一般违规,在精华区皆有纪录,若为累犯也一定会加重判决。
九、此申诉案所检附之证据不足,未依组规格式转录水桶公告、原文至组务板。
十、就以上几点,组务认为板主所判之永久水桶、退文为合理判决,故维持原判,
并驳回申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