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bouly
被申诉人:simonjen
看板板名:kaohsiung
申诉诉求:撤销对本人的水桶及退文,并给予高雄板主适当的处份或警告
申诉内容:
本人在高雄板发了一篇新闻
【高雄参访团港澳深厦行共签逾50亿元新台币订单】
来源为中国新闻网
遭板主以莫须的罪名,指称转贴新闻的行为,使该新闻网违反广电法第15条
并依据 6-1 7-2 7-1 引起争端之内容 处 水桶 30 日 并 退文。
经查 卫星广播电视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P0050013
并未规范网络媒体之条文
就算有,也无碍于转载境外新闻之权利自由,不然NHK、CNN等经常被国内转载报导的国外媒体,岂不尽皆触法?
然而simonjen板主,竟以广电法这种荒唐的理由,将本人退文水桶。
足见其丧失了身为板主应具有的公正与客观,甚至过度诠释中华民国法条,以供其私刑利用。恶行重大。
再纵观该板主上任以来,履改板规,却又经常心证执法,造成争乱不断。
故而申诉诉求,除了撤销对本人不适当的判决,亦请小组长给予他适当的惩戒或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