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About_Life 看板 #1SXyHiSA ]
作者: GeminiMan (GM) 看板: About_Life
标题: [公告] 生活娱乐馆组规 2019 修订版 v2.0
时间: Tue Mar 12 22:38:33 2019
一、看板相关
1.申请新板请至 LifeNewboard 板提出连署。
1>连署时间发起后满三天方得于小组组务板提出申请。
2>连署理由请确实填写,过于简略者小组长得判定为无效连署。
2.开板之板主,需为连署案之发起人,符合登入250且发表100之限制,
为通过本站身分认证的使用者。
3.不开 Anti 类看板,单一品牌,性质重复或相关性高的板。
4.基本连署门槛之定义为有效支持票50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数高出有效反对票数的1/2以上。
5.新看板成立后,小组长有权设定一至三个月试阅期,
通过试阅审核后方能成为正式看板。
6.无板主管理且使用率不彰之看板,小组长得规划合并或废除。
二、新增/删除板主
<新增板主>
1.若该板已有板主,需现任板主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并经所有板主同意。
2.若该板无板主,可由小组长办理遴选作业,或至LifeNewboard板提出连署。
1>连署时间发起后满三天,方得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由小组长
审核有效票数。
2>提出申请后,小组长可视情况延长连署时间,至多十四天。(连署期满)
3>连署理由请确实填写,过于简略者小组长得判定为无效连署。
4>基本连署门槛之定义为有效支持票25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数高出有效反对票数的1/2以上。
3.新增之板主需符合登入250且发表100,为通过本站身分认证的使用者。
4.新任板主上任后所管理看板不得超过3板(不计班板、组务板)。
<删除板主>
1. 板主于小组事务板提出请辞申请。
2. 使用者依以下程序提出罢免板主申请:
1>发起人须符合资格登入250且发表100。
2>当事人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及小组长定案判决,
并于小组长定案后七日内,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罢免板主申请。
3>当事人未符合连署案发起人资格,得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代理人仅限一人,连署案发起仅限一次。
4>罢免板主连署发起原因,需符合公众议题,并由小组长审核。
小组长裁定连署理由,可驳回申请案。
(申请原因仅限五行,其余需列为补充说明。)
5>欲发起罢免连署者,请至 LifeRecallBM 板提出,开始连署
一小时内,将连署文转录至该看板及小组事务板,告知进行
罢免连署中。若无告知,则连署视为无效。(遭处分致未符合
发文限制者,可委托他人代为转录。)
6>板主不得删除上点所提之告知文。(建议连署者自行存证)
7>罢免连署中,因程序不符者(连署遭裁定不合组规而无效),
其当事人/代理人于该连署发起日起三个月内不得于本群组内
提出罢免。
8>连署时间满七天,发起人方得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由小组长
审核有效票数。超过连署结束时间四十八小时未提出申请者,
不得提出申请。未至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者,当事人/代理人
于三个月内不得提出罢免板主连署。
9>提出申请后,小组长可视情况延长连署时间,至多十四天。
(连署期满)
10>基本连署门槛之定义为有效支持票50以上,且有效支持票数
高出有效反对票数的1/2以上。
11>若罢免连署票数未通过,判定为罢免未通过。
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任一人不得以相同的原因(事件)
对板主提出罢免连署。
3.看板超过半数的板主同意罢免另一位板主,则无需经连署,可直接至
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罢免原因需详细陈述,由小组长审核。
三、板主惩处
板主无故隐板、开设与看板不相关的赌盘,违反站方、群组及小组各层级
公告及裁定,依违规情节程度,作以下的惩处:
1.口头警告。
板主于一年内遭口头警告两次,计为一次正式警告。
2.警告。
板主于一年内遭警告两次,解除职务。
3.褫夺于本群组内担任板主的权利。
四、新增/删除小组长
<新增小组长>
1.担任小组长资格为登入400且发表300,本站通过身分认证的使用者,并符合
下列任一项条件:
a. 半年内曾任该小组内板主资历四个月以上。
b. 现任该小组内板主且Ptt其他看板(非班板/社团板)板主资历累计一年以上
c. 现任生活群组任一小组内板主达一年以上(需为单一看板任期连续)。
2.有心担任小组长者,可经下列二种方式择一申请实习:
1>于群组事务板提出资历与管理政见申请,由群组内小组长进行不记名
投票,获得半数以上小组长认可,通过实习申请。
2>至 LifeNewboard 板提出连署,再至该小组事务板详述管理政见,
再至 About_Life 板提出申请,审核有效票数,需获得半数以上
板主同意连署。
3>上述申请方式两者之一未通过者,三个月内不得再提出担任小组长申请。
3.担任实习小组长,实习期间为两个月。实习期满,由小组内板主进行
不记名投票,获得半数以上板主认可即通过实习,若反对多于赞成,则
解除小组长职务,且半年内不得再申请担任小组长,票数相同或赞成
大于反对但未达半数者,得视情况延长实习时间。
4.群组长得委托现任小组长代理他组组务,代理期间满三个月,代理小组长
得至 About_Life 板提出申请转任正式小组长。
<删除小组长>
1.小组长于 About_Life 板提出请辞申请。
2.使用者依以下程序提出罢免小组长申请:
1>罢免连署发起者需为该小组内之板主,需获得小组内半数以上板主
同意连署。
2>罢免小组长连署发起原因,需符合公众议题,并由群组长审核。
群组长裁定连署理由,可驳回申请案。
(申请原因仅限五行,其余需列为补充说明。)
3>欲发起罢免连署者,请至 LifeRecallBM 板提出,开始连署
二小时内,群组信件之方式告知该小组内所有板主及生活娱乐馆
群组长,若无告知,则连署视为无效。(分身帐号无效)
4>连署时间满十四天发起人方得于群组事务板提出申请。超过连署结束
时间四十八小时未提出申请者,不得提出申请。未至群组事务板提出
申请者,三个月内不得提出罢免小组长连署。
5>罢免连署之票数审核由群组长负责。
6>罢免连署中凡因任何理由而连署无效(连署遭裁定不合组规而取消)
者,其发起人于该连署发起日起三个月内不得于本群组内提出罢免
小组长连署。
7>若罢免连署案未通过,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任一板主不得以
相同的原因(事件)对小组长提出罢免连署。
五、小组长惩处
小组长违反站方、群组各层级公告及裁定,依违规情节程度,作以下的惩处:
1.口头警告。
小组长于一年内遭口头警告两次,计为一次正式警告。
2.警告。
小组长于一年内遭警告两次,解除职务。
3.褫夺于本群组内担任小组长的权利。
六、注意事项
1.请群组内小组长及板主注意SYSOP、SubOP、BM、About_Life等板之公告。
2.其余规定,如群组长、小组长及板主之义务权利等一切依照PTT站方之规定。
可至SYSOP、SubOP、BM、LifeNewboard等板之精华区了解相关规定。
3.小组长及板主可视情况经上一层主管同意后订定组规、板规,但不得和站规或
生活娱乐馆组规抵触。
4.站规赋予群组长拥有该群组内看板与小组之紧急处理权,必要时不受限于本
群组规定。
5.站规赋予小组长拥有该小组内看板之紧急处理权,必要时经群组长同意后不
受限于本群组规定。
批踢踢生活娱乐馆 2009/03/01
第一次修正 2009/09/22
2010修正版 2010/05/20
2012修正版 2012/12/01
2013修正版 2013/02/05
2013/08/11
2019修正版 2019/02/17
2019/03/12
※ 2019 初版修订过程不慎删除“删除板主”第三点“板主联名申请罢免板主”的部分,
重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