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mity (illegitimi non carborun)
2019-03-14 17:49:39申诉人: 申诉人:Amity
被申诉人:MRsoso
看板板名:Hsintien
申诉诉求:撤销水桶,重新贴文
申诉内容:
我发的文是近小碧潭社区街舞班征求共学伙伴。
这是一个社区街舞共学班,主揪为某社区妈妈(不是我),场地为主揪社区之韵律教室。
(补充说明:韵律教室是一个有镜子铺木地板的空房间,并非营利的那种“教室”)
(补充说明2: 老师是主揪妈妈自行接洽找到的老师,我不认识)
我当初也是在网络上看到主揪妈妈po的文,因离家近而加入此班。
因近日有成员退出,但我们一班十人才成班(老师才愿意来),
我很喜欢学跳舞,想继续学,但家住新店到哪都很远,难得有离家近的跳舞课,
故于版上询问是否有新店人有意加入,却被MRsoso说我是交易文以版规 1A 水桶。
经我去信质问,他无法解释,便改口说我是商业文以版规二水桶
我替我参加的街舞班征人,并不涉及任何商业行为,中间亦无任何商业组织牟利。
MRsoso 却不分青红皂白水桶退文水桶,并指称
我的文章“有影片连结、有LINE ID、有收费内容、有师资资料”,
“这就是板规二定义的"商业广宣"”。
但版规二只字没有提到上述定义,如果有提到,我贴文时就会避开。
MRsoso以自身脑补之版规二的“定义”水桶我,并且完全无法沟通。
我去信向他说明
1.影片连结并非版规二中提到的“曝光”目的,
那支影片是我为了让想参加的人了解舞蹈风格而随便找的一只本班老师编舞的影片,
拍影片的人和影片中的人都完全不知道我张贴这只影片。
2.line ID 是我本人的 ID,为了方便联络而留(这个班靠line group联系上课事宜)
针对以上说明MRsoso完全无回应,只叫我不要再写信给他。
(补充说明: 我的line ID跟我的ptt ID一模一样,MRsoso如果有稍微用心于版务,
应该很容易看得出来这不是商业广告的免洗ID 而是我本人的ID)
我于文中附上老师的收费方式与资料(老师的名字) 是方便有兴趣加入的版友先了解状况,
并无广告目的。同样地,如果版规有明文禁止,我根本不会放上去。
如果他要以本班老师有商业营利为由而水桶我,那么新店版37711按此逻辑也应该被水桶,
因该文原po意在揪团,而店家有营利。但此文却没有被水桶,MRsoso便为双重标准。
Mrsoso身为版主却滥用权力,按自身喜好任意诠释版规,水桶退文,
并且对于我尝试跟他沟通的举动完全没有任何反应,
希望小组长能查明事实并帮助我取回使用新店版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