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Onepunchcat 信箱]
作者: pdca (标准化管理模式)
标题: Re: [公告] 南港板板规(105/06/18)
时间: Sun Jun 12 09:10:05 2016
※ 引述《Onepunchcat (一击猫咪)》之铭言:
: 不好意思版主,在这么敏感的时机私信你
: 看到版主修改板规有一点想建议
: 商业文一星期一个人同一种类商业文以一篇为限,
: 部落格分享文如食记或是我最近分享的南港高铁、中信金星巴克、环球商场文等
: 皆为不同属性的文章
: 商业文同一种类一周可以一篇,(根据板归)
: 但部落格文章不同种类,却只局限于同id一周只能一篇,似乎有点严格(汗)
: 建议板规能否放宽同id一周2篇部落格文章呢?
: ^^^^^^^^^^^^^^^^^^^^^^^^^^^^^^^^^^^^^^
: 不然照我当初分享南港高铁文,今天分享环球商场文就违规了
: 但这些都是最新资讯文章呀>< 如果一周一篇限制就无法即时分享了 ><
: 或是若是有关广告宣传的部落格业配文,跟一般正常心得分享文分开来看
: 业配部落格文得在标题标注【广告】,并视同商业文的规格处理
: 然后被查到是业配却没清楚列出就惩处这样
: p.s.我不是收钱部落客,只是一个热爱家乡的南港狂人呀~
: 环球商场资讯是四处搜寻人力银行职缺,还有问现场工地小姐整理来的
请问放宽具体的理由是啥??
照你这种说法,要说服我跟其他板友,有点困难
我设定这期限是依据原商业文的限制而设,不算严格....
您的事情我不愿意多说
在我认定,你部落格跟粉丝团上有商业邀约讯息
应该一律认定为商业文,已有版友向我检举,只是我并不想处理
除了觉得板规没写清楚外,另外一点是想取得一个平衡,不想太过严苛
你自己可以看看...不是每个人都想看你的分享文,不是吗??
原本讨论是,带有商业性的分享文
是一个月限定一篇,个人分享文是一周一篇
我个人是不想搞成这样,就取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