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alk520 (透可520)
2015-07-14 11:17:55#1L7HH6Tr (L_TaiwanPlaz)
一、发文前请先详细阅读本板板规,了解各发文种类之
相关规定。未按标题格式填写者一律不予以受理。
二、检举使用者于组务板违规事项之检举,请使用 [检举],
板务申诉请使用 [申诉],
建议或讨论事项请使用 [建议] 或 [问题]。
检举为检举使用者于组务板的违规行为,
未按标题格式填写者一律不予以受理。
※ 引述《ykas (@@)》之铭言:
: 检举人:ykas
: 被检举人:HsinChuang板主chairlechiu,hsiaofan1026
: 检举诉求:chairlechiu明显不适任应该予以解职,hsiaofan1026应予以严重警告
: 检举内容:
: 7/8 chairlechiu于板上发了篇公告
: 文章代码(AID): #1Ld0POa0 (HsinChuang) [ptt.cc]
: [公告] ykas 禁言三十日 请大家拨空看一下
: 我完全遵守板规发文,板主却引用去年的文章数作为证据栽赃我违反板规.
: 其公告全文明显的攻击性及针对性,
: 板上卖东西的板友这么多,只有我在完全遵守板规的状况下被板主这样用公告攻击?
: 而且我认为这标题应是所谓:"利用公告 煽动集众"
: 板上公告禁言退文的何其多,为什么只有这篇要大家拨空看一下?
: 同日我共寄两封信于两位板主,并未获得任何回应,
: 但板主于7/10在板上承认自己的判决错误,又发了篇更攻击性的公告..
: 署名为"新庄板主群"
: 文章代码(AID): #1LdhpswS (HsinChuang) [ptt.cc]
: 标题为: [公告] ykas 解除水桶声明专属公告
: 仅节录具有攻击性及针对性的部分:
: 本以为这是ykas板友的"犯罪纪录"
: 只不过 虽然真的是"犯罪纪录"
: 但是年份却是去年的 而且已经处分过了~
: 也就是说 虽然"板主不喜欢ykas的发文行为"
: 另外 虽然ykas板友这几天很委屈被剥夺了新庄板的发文权限
: 还好ykas在非买卖日 几乎都不会发文
: 所以影响应该还好
: 由上所述,板主继续使用充满恶意的公告攻击我,
: 虽口说道歉,但由以上的用词遣字,并未见对误判的反省,.
: 板主于承认自己的判决错误后,7/8原公告并没有删除,
: #1Ld0POa0 (HsinChuang) 这篇还是留在板上,跟一般认知的更正公告程序不符合,
: 且标题是"解除水桶声明专属公告"而非道歉启示
: 另外板主指称所谓的"去年两篇文章"云云,本板早已经宣判,
: 我对于板主的莫名指控感到不解..
: 本板文章代码(AID): #1JsZ8Kq4 (L_TaiwanPlaz) [ptt.cc]
: [宣判] ykas 申诉 HsinChuang 板主群案
: GeminiMan判决:
: 一、请板主 chairlechiu / hsiaofan1026 于三日内发布更正公告。
: 二、若板主群讨论过后,需对该贩售行为加以限制,应修订板规,
: 而非针对单一板友禁止发表某类型文章。
: 一、时至今日我当时申诉的该篇公告 #1JXDRNRB (HsinChuang) 也还是留在板上,
: 也没有删除,跟一般认知的更正公告程序不符合,
: 二、又再次发生针对我发表某类型文章的莫名判决及公告,
: 板主群未有任何检讨改善,反而更变本加厉的使用公告攻击我,
: 这应已构成"不执行组务判决".
: 我认为板主确实违反"板主权力义务规范"及"使用者条款(站规)"
: [公告]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 五、板主的罚责:
: (3) 板主不可煽动使用者集众,造成看板混乱之事,违者将取消板主资格并且半年
: 内不得申请担任任何看板板主。
: [公告] 使用者条款 2.0.1
: 5、使用者的守法义务及承诺
: (a)妨害他人名誉或隐私权。
: (b)张贴任何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
: 序、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 请小组长协助处理
: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