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arsonlolita 检举HateP_Picket板主群案

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05-25 23:30:20
【裁判字号】D0013
【裁判日期】110.05.25
【裁判案由】arsonlolita检举HateP_Picket板主群违反站规乙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arsonlolita)检举板主群(Neptunium/slcgboy/wupaul)
违反站规,小组审阅其文章、该板板规、站规作出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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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检举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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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
依本组申诉案,文章代码 #1Wgs7dAG 办理。
二、援引 HateP_Picket 板规
第三章 检举文管理办法
1.检举文8hr内限发表1篇,时间内超贴文章不受理并删除,且24hr内禁止检举
三、援引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十条(违规行为检举权人)
第六条所订各项违规行为中,除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由权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权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前项检举,须依本规则第三编所定申诉程序为之。
四、援引 #1Reuy2qr (BoardCourt)
二、
使用者于申诉、公务看板因“秩序干扰”所受处分不在此限,
并得依#1ReeLWvv (BoardCourt)说明二所述,
“基于其并非一般讨论看板的特性,
可以有更高的秩序要求、甚至更严格的处分标准”。
五、实体问题─法制面
HateP_Picket板规中规范约束其再次检举时间,
是否牴触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十条?
小组认为: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十条,提到任何人皆得提出检举。
本案中,板规虽约束再次检举时间,但并无设限检举人资格,
任何人仍提出得以检举,并无使“任何人”之公众权益减损,
使用者于重置时间后仍可再次检举。
故,于法制面小组认为与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十条并无冲突。
六、实体问题─板主义务的履行
承法制面之解说,若有不当之行为,除板主间认定之紧急事态,
使用者于八小时后再次检举,板主束之高阁、未提出认定。
致使用者权益受损,可依照程序向小组申诉。
若因为“检举重置时间”之议题,来认定板主未履行板主义务规范,
基于前项说明,碍难照办。
七、子母板的处分比例原则?
申诉人于 #1Wgs8uQH 文章中提及:
“主板违反站规层级仅为口头警告为口头警告,检举专版不影响运作的违规是水桶
这比例原则在哪里?”
依据板务站长判例公务看板与一般看板之特性不同,
可以有更高的秩序要求,甚至更严格的处分。
故,HateP_Picket之秩序、处分严于HatePolitics并无不当。
八、综上所述,检举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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