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黑特板主tigotigo判决案一:#1T0dn1lM (Ha

楼主: iLeyaSin365 (伊雷雅鑫)   2019-06-20 01:07:06
答辩:
1.规定是拿来让人遵守的,不是拿来让人研究的。板主自己能用专业的法律视角
延伸出许多字面背后的意思,板众能吗?板规订得还要拿出各种解释法规方法来研究,
才能知道自己犯规了,让乡民防不胜防,这样对吗?
2.如果板主认为: "......."代表文义解释的例示规定,也应该于该条加以明文声明。
我认为,这乃是一必要的法律声明,是不能省略的。否则前面特定得那么明显,意思就是
让人拿是否提及特定政治人物与政党这点来当准绳。
3.你不能给一个定义,说所谓泛政治文指的是A、B的样态,别人检视自己的C以后,判断
不是板规所欲规范的范围,觉得OK、信任合法后发布,你后面再来补一句"哦!不好意思,
我这只是例示规定,你这也算哦!"
4.从法规范的目的来说,本人认为板主说的泛政治文是台湾的选举活动:
因为“选举将届”这四个字的脉络读下来就给人认为该条临时新增的泛政治文条款,乃是
因应“台湾”即将来临的选举的。
另外后段的泛政治文定义又给出纯以候选人、政党等标的,明显是狭义的“台湾的”
“投票的”“关于选举的”政治,而非广义的世界各国政府的政治。
5.如果本就是欲排除一切政治,那么板规应该这么订明;
“即日起,泛政治文皆不得发文!
所谓泛政治文,指的是政府管理人民的一切事务,管你国内的、国外的政治讨论都不行!
#也请板友特别注意;政党、政治人物等只是例示,可能包括其他未言明政治有关事项。”
这样还比较清楚得多。
6.退万步言,就算论及香港人的政治运动属于板主所指的泛政治文好了。水桶的期间也
有点疑问;
比较一下前板友的情况:
有提及台湾之特定政治人物与政党,水桶六个月
(文章代码(AID): #1Szyw4LE (Hate) [ptt.cc] [公告] Wolfgang9527水桶+退文
仅有提及台湾之造势活动,未明文提到政治人物,水桶六个月
(文章代码(AID): #1S_BPxK4 (Hate) [ptt.cc] [公告] cold1611水桶
我,本申诉人,
台湾之特定政党、政治人物、政治造势活动皆未提及,水桶竟倍增为一年!
本人认为难谓裁量有不合理之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