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举人ID:helloladies
二、被检举人ID:fant1408
三、检举事由:
● 6419 1 6/19 jobli R: [检举] fant1408/hw102050 #1LVNHili 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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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LWyAnwG (L_SecretGard) [ptt.cc] Re: [检举] fant1408/hw1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34698417.A.E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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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站内 L_SecretGard
标题 Re: [检举] fant1408/hw102050 #1LVNHili 失职
时间 Fri Jun 19 15:20:1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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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
1.请板主说明延迟原因
(说明一:本ID提出检举FANT1408/hw102050 小组长也判决板主说明延迟原因)
● 6424 6/21 jobli □ [公告] 增修小组规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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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LXhbc_k (L_SecretGard) [ptt.cc] [公告] 增修小组规11-1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34892646.A.FEE.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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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防止版主以拖待变条款
1.小组作出判决后,版主即应执行,不得假借任何理拖延,违者以下列规定处份
2.依小组判决执行:
(1)超过24小时内:言词申诫(一个月内二次换为警告)
(2)超过24小时以上:警告乙次
(说明二:组务规定小组做出判决后"板主及应执行,不得假借任何理由拖延")
本人等待了超过72小时以上,仍未见FANT1408出面解释,缓去信要求解释作成沟通证据。
(证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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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LX-wiEd (L_SecretGard) [ptt.cc] Re: [检举] fant1408/hw1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34971820.A.3A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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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29 8 6/22 Fant1408 R: [检举] fant1408/hw102050 #1LVNHili 失职
作者Fant1408 ( ) 站内L_SecretGard
标题Re: [检举] fant1408/hw102050 #1LVNHili 失职
时间Mon Jun 22 19:16:57 2015
(说明四:FANT1408终于在本人去信后才肯面对,然距离 #1LWyAnwG (L_SecretGard)
jobli小组长判决后已经过了75小时多)
作者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站内 L_SecretGard
标题 Re: [检举] fant1408/hw102050 #1LVNHili 失职
时间 Fri Jun 19 15:20:14 2015
作者 Fant1408 ( ) 站内 L_SecretGard
标题 Re: [检举] fant1408/hw102050 #1LVNHili 失职
时间 Mon Jun 22 19:16:57 2015
FANT1408回应时间已逾jobli判决后75小时.....)
本检举诉求
1.FANT1408 藐视 jobli于 文章代码(AID): #1LWyAnwG (L_SecretGard) [ptt.cc]判决
缓依至底组规11-1提出FANT1408已拖待变,违反该组规11规范
十一、防止版主以拖待变条款
1.小组作出判决后,版主即应执行,不得假借任何理拖延,违者以下列规定处份
2.依小组判决执行:
(1)超过24小时内:言词申诫(一个月内二次换为警告)
(2)超过24小时以上:警告乙次
FANT1408超过小组判决75小时以上才回应 明显违反11-2-2超过24小时以上执行
依照本版管理规则11-2-2 判处FANT1408警告乙次
2.FANT1408于文章代码(AID): #1LX-wiEd (L_SecretGard)中对于自己不作为辩称如下: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34971820.A.3A7.html
首先跟申诉人及小组长
对于延迟判决此事道歉
由于日前不断接收到大量HelloLadies版友的申诉
加上小组长的大量不信任警告和改判
本人心力交瘁之下重感冒一段时间
加上本人判决已不被小组长信任
因此交由hw版主主导
中间若有因此疏漏之处 向小组长和版友道歉
若要避免类似事情发生
本人建议以后HelloLadies的所有申诉一律由小组长本人亲自处理判决
避免憾事发生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424/598224/
网络遭霸凌3位PTT版主曾求助精神科
我最近也准备要去挂号了
(已上辩词)
本ID也在此论破
系争FANT1408所谓的板主判决应采和议制?独议制? 应采取哪一项? 起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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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LXP11r- (L_SecretGard) [ptt.cc] Re: [公告] diefishfish?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34816577.A.D7E.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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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21 2 6/21 hw102050 R: [公告] diefishfish任职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看板 L_SecretGard
标题 Re: [公告] diefishfish任职
时间 Sun Jun 21 00:09:3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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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之铭言:
: 二、政黑板主群需检讨并公告检举案判定方式,不得于公开板面有不同意见之判决或质疑
: (一)共决式:处份由板主群发布,无论由谁发布,余ID均需附议
: (二)独议式:由任一板主接案,单独发布,自己负责。
: 公告后余板主不得,有任何一点意见。
: 四、判决二请于第三板主选出后三日内决定,在选出前由小组代为判定为共决式
: 以避免争议案件发生。
: 6月21日2200前请完成讨论并于组务发文认证
经过板主群讨论后
未来处理方式为“独议式”
检举由任一板主接案
申诉也由同一板主处理
小组申诉亦同
此点会修正至新版政检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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