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三] fant1408/hw102050 #1LVNHili 失职

楼主: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6-18 23:50:05
※ [本文转录自 HelloLadies 信箱]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标题: [请教] 本ID已依 #1LVNHili (L_SecretGard)重新检举
时间: Mon Jun 15 21:59:28 2015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过。
若对板主解释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会,再使用本申诉管道。
请申诉者将沟通证据以转录形式转录至本板,经修改或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任何申诉案于申请之同时,即代表授权同意组务得自行转录
申请人所发之相关文章 至 组务版,作为证据文章或判决附件
注意:非当事人不得提出申诉及检举,违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因警告、水桶、劣文为标的之申诉仅限以当事人为主。
 *无明确当事人之板务申诉不限,任何使用者皆得予提起申诉。
==============================================================================
一、申诉人ID:helloladies
二、被申诉看板/被申诉人ID:fant1408/hw102050
三、申诉事由:
a.本人于6/9检举wac08 违反政治黑特板3-4 fant1408板主判处不成立
┌─────────────────────────────────────┐
│ 文章代码(AID): #1LTlJv7W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LS5nv_w wac08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33859321.A.1E0.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1427 m 6 6/09 HelloLadies □ [检举] #1LS5nv_w wac08 3-4
b.不服判决,缓提出申诉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33859321.A.1E0.html
推 Fant1408: 判决不成立!废虽然负面贬抑字词 但wac08并未使用“废” 06/09 22:16
推 Fant1408: 字可知指称特定对象(由字面上无法得知) 06/09 22:16
推 Fant1408: 若进一步推论该废字系指检举此行动而非特定对象 06/09 22:17
推 Fant1408: 亦即本案检举人并未被被检举人贬损 06/09 22:17
推 Fant1408: 综上 本案检举不成立! 06/09 22:17
● 1428 m 6/09 HelloLadies □ [申诉] fant1408 #1LTlJv7W 判决
┌─────────────────────────────────────┐
│ 文章代码(AID): #1LTmQBp6 (HateP_Picket) [ptt.cc] [申诉] fant1408 #1LTlJv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33863819.A.CC6.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c.hw102050判决申诉不成立
┌─────────────────────────────────────┐
│ 文章代码(AID): #1LU41-K4 (HateP_Picket) [ptt.cc] Re: [申诉] fant1408 #1L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33944190.A.504.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1434 m 6/10 hw102050 R: [申诉] fant1408 #1LTlJv7W 判决
理由:
判断要点有两要件
[下述禁止特定对象/群体]与[明显贬抑词语],需两者皆有应视为人身攻击
检视原推文
“废”字属“明显贬抑词语”,此要件成立
唯[下述禁止特定对象/群体]要件,判断引用板规3-4
4.禁止攻击特定对象(ID)或暱称代称特定对象并攻击(客观可得知指称对象)
特定对象(ID)不成立,原文并未见到任何ID
暱称代称特定对象不成立,原文并未见到任何暱称或代称,且此代称可客观得知指称对象
言语攻击要件,[明显贬抑词语] 成立
[下述禁止特定对象/群体] 不成立
两要件缺一不可,故维持原判,判决无罪
D. 政黑板规3-4
4.禁止攻击特定对象(ID)或暱称代称特定对象并攻击(客观可得知指称对象)
wac08已经明确用"这种检举 废到的懒得回" 的"这种检举"于本ID的检举文底下推文
指向性再明确也不过了,两位板主先后确直接无视这明确性的指向性先后判处无罪
且不是地一次偏袒waC08(或者是根本就是两位板主对本人的检举案都采消极不做为)
请小组长判定 此一检举案明指"这种检举 废到我懒得回"比起上一案更明确
两位板主多次且重复纵容(或者根本针对本ID检举)的不做为 令人心寒
四、申诉诉求:
1.请fant1408/hw102050切勿再+1"曲解"板规条文。
2.政黑板板主群已多次+1曲解板规,应各记小组板务警告乙次。
3.请针对被检举者wac08针对3-4判处版规
五、检附证据:
┌─────────────────────────────────────┐
│ 文章代码(AID): #1LVNHili (L_SecretGard) [ptt.cc] [公告] HelloLadies申诉?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34285164.A.BEC.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6404 m12 6/14 jobli □ [公告] HelloLadies申诉案 判决
作者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公告] HelloLadies申诉案
时间Sun Jun 14 20:32:38 2015
判决
1-1.本文请重新判决,并于24小时内完成
1-2HelloLadies需依 #1LR6fFNp (HateP_Picket)方式提出说明
本ID以依裁示于24小时内提出检举
┌─────────────────────────────────────┐
│ 文章代码(AID): #1LVO9UFk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LSpNI_j wac08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34288734.A.3EE.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1440 6/14 HelloLadies □ [检举] #1LSpNI_j wac08 政治黑特板3-4
作者HelloLadies (HelloLadies) 站内HateP_Picket
标题[检举] #1LSpNI_j wac08 政治黑特板3-4
时间Sun Jun 14 21:32:08 2015
已经超过24小时了 请问fant1408版主为何没有依照小组长裁示判决?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