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四] 政黑板主setzer之判决:#1JJdscs8 政检版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4-22 23:51:47
※ [本文转录自 AskWhat 信箱]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标题: Re: [申诉] setzer #1JJdscs8 判决
时间: Sat Apr 19 22:57:20 2014
※ 引述《setzer (setzer)》之铭言:
: 1. “疯吱谷”一词为利用[既有]的知名网络游戏名称做文字代换
: 您所举例的“懒啪狗”有这种知名的游戏或其他形式的作品名称吗?
: 2. “疯吱谷”一词为嘲讽其他讨论区 无法强烈连结到攻击所有投票群体
: 3. 综上 判决使用该词未达违规标准
1.板规二-10提到“对具有相同投票对象之群体”歧视或攻击,
那里提到说可以用‘利用[既有]的知名网络游戏名称做文字
代换’的方式来做攻击?
2.依据判例:#1IVwADMQ (HateP_Picket),该判例违规者以
‘蛆魔人’来攻击‘蛆’,结果判决怎样?警告一次。
这样算不算用“知名的电影名称(驱魔人)来做文字代换”?
为何还得到警告一次?
3.可以假借网络游戏“枫之谷”用“疯吱谷”来攻击“吱”;
不可假借电影名称“驱魔人”用“蛆魔人”来攻击“蛆”?
这是何道理?
综合以上三点,回归政黑板规二-10规定的精神,版主订下不可以
对“对具有相同投票对象之群体”歧视或攻击的目的是什么?
是想禁止各式各样的攻击方式来攻击“对具有相同投票对象之群体”?
还是想让大家想出更有创意的攻击方式来攻击“对具有相同投票对象之群体”?
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问题,身为一个公正的版主,
“疯吱谷”这三个字有没有让版主认为攻击到‘吱’?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