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BG版的另外一个板主
kelvin1234 被水桶的文章 完全属于板规处置
违规部分如下
作者 kelvin1234 (征业务) 看板 Boy-Girl
标题 Re: [求助] 女生死都不拒绝我
时间 Wed Dec 4 15:11:2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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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生 我一定会报仇 让她知道我不是好惹的
没诚意要当朋友 还答应我要当朋友 还给我LINE FB E-mail
我后悔没跟她要电话 不然打电话吵死他"
触犯本板板规
C.重度违规:水桶三个月,文章删除+劣退(无法劣文者加水桶一个月)。
1.性爱、交易、宣传、广告、征求、洗版、灌水、婚姻、政治、联谊、八卦、
宗教、姓氏讨论等任何与板旨、板规、讨论主题抵触、无关
或违反普遍道德认知之文章(含连结)。(发/回/推/名)
普遍道德认知定义:普遍社会大众难以接受之情事。
kelvin1234 在文中提及如果有电话号码就要持续骚扰女生
以及要找女生报仇 带有威胁性质
已经严重违反普遍道德认知
所以 idlechild 板主的处置
完全符合本板板规的规范
并没有乱水桶的做法
※ 引述《kelvin1234 (征业务)》之铭言:
: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过。
: 若对板主解释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会,再使用本申诉管道。
: 请申诉者将沟通证据以转录形式转录至本板,经修改或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 ◎任何申诉案于申请之同时,即代表授权同意组务得自行转录
: 申请人所发之相关文章 至 组务版,作为证据文章或判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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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诉人ID:kelvin1234
: 二、被申诉看板/被申诉人ID:idlechild
: 三、申诉事由:无缘无故被水桶劣文
: 四、申诉诉求:我没有违反板规,被板友嘘到爆,还被板主水桶劣文我
: 五、检附证据:如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