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bicycle版 板规七条例

楼主: Ciokk (喔耶~)   2017-07-11 08:48:04
※ 引述《obluda (Johan)》之铭言:
: https://www.ptt.cc/bbs/bicycle/M.1449117004.A.BAE.html
: 仅附此板规来源的讨论串,版主无其余辩驳。
: 此板规由板友们投票确立
: 尊重组长判决是否废除此条文
bicycle版并不是二手交易版 如果还是像以前那样可以每天交易的话
我非常同意不能自主性删除文章 而是要透过版主来删除文章
目前bicycle版是以讨论为主轴的版面
文章的所有权是属于我或其他人的 我或其他人有自主性决定要不要删除文章
我看了一下板规依据来源 里面也有人反对
而且水桶三十天这个罚则不会太重了吗??
我并不是犯了引战 挑性版友 修改推文之类的
就只是删除了自己的文章就要被水桶30天???
虽说我并不常推文或发文 不过我的权益就因为我删除了我自己的文章而莫名水桶30天?
这一点对我来说非常的不合理
我目前看的许多版面并没有删除自己的文章就要被水桶这条条例
因此我非常希望透过组务跟bicycle版版主沟通 将板规七的备注条款废除
以及撤除我的水桶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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